【招标公告】长春市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第二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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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市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第二批)工程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春市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第二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YZB2024-3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第二批)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1.2935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 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点位共计 20 处,涉及区域包含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绿园区、二道区。涉 及改造的道路节点等级主要包含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本项目包含道路改建,交 通标线施划,标牌、护栏设立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第二批)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第二批)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 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业绩要求: 3.1(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3.2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 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 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 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 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 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5.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2 人、质量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测量员 1 人、安全员 2 人、机械员 1 人; 5.2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3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机械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5.4 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 C 证)。 5.5 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拟 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5.6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本企业缴纳的 2024 年 4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 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 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 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关于 先行开展长春市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第二批)工程施工标招标工作的通知》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 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点位共计 20 处,涉及区域包含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绿园 区、二道区。涉及改造的道路节点等级主要包含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本项目包 含道路改建,交通标线施划,标牌、护栏设立等内容。 2.2 最高投标限价:*** 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4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 年 12 月 9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 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 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 业绩要求: 3.3.1(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3.3.2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 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 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 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 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 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 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 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5.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2 人、质量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测量员 1 人、安全员 2 人、机械员 1 人; 3.5.2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5.3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机械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 位证书; 3.5.4 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 C 证)。 3.5.5 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 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6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本企业缴纳的 2024 年 4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招标文件 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 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 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 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 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不见面 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 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 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 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 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 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 60 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 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 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 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7.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 1031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 7 栋 12 楼)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电 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2041 室招投标管理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 103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 7 栋 12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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