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舆情监控处置项目(2024-2027)(三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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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舆情监控处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舆情监控处置项目(2024-2027)(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H-2024-10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舆情监控处置项目(2024-2027)(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0万元(70万元/年),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舆情监控处置项目(2024-2027)(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舆情监控处置项目(2024-2027)(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
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
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3年12月31日
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舆情处置类)。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
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
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
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
标;
3.6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
投标人所参与过的烟草行业的相关招投标活动未有行贿行为,未被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投
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提供伪造、变造的虚假材料及恶意投诉,
将被列入吉林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现场
签到及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
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 时 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6楼会议室(请乘坐一楼榴菌香主后
侧电梯)。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6楼会议室(请乘坐一楼榴阑香主后
侧电梯)。
七、其他
舆情监控处置项目(2024-2027)(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2024-10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舆情监控处置项目(2024-2027)(三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资金为企
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舆情监控处置项目(2024-2027)(三次);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最高投标限价:210万元(70万元/年)
2.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舆情监控处置项目(2024-2027)(三次),详见采购需求;
2.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服务期结束后对项目进行评价,评价合格
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标准并符合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
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3年12月31日
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舆情处置类),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
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
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
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
标;
3.6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
投标人所参与过的烟草行业的相关招投标活动未有行贿行为,未被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投
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提供伪造、变造的虚假材料及恶意投诉,
将被列入吉林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现场
签到及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
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入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贝/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曰l至2024年11月15日,每日8时3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参与项目登记,投投标人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长春
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后新开立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以按
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银行打印并加盖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近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
盖公章;
(5)近年(2021年至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近年(2021年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近年(2021年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加盖公章;
(8)近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所参与过的烟草行业的相关招投标活动未有行贿行为,未
被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舆情处置类),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
(合同至少应包含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
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
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
市级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6楼会议室(请乘坐一楼榴菌香主后侧电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
司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2若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8.3若设置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
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8.4投标入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8.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6840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联系人:***
电话:***
举报投诉联系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法规处(规范办)
联系人: 文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40135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法规处(规范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环城路684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请乘坐一楼榴菌香主后
侧电梯)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刘乃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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