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海·南湖大路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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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海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海·南湖大路项目工程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海·南湖大路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20241109-GC01-G)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海·南湖大路项目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 ***.0655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海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海·南湖大路项目工程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海·南湖大路项目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海·南湖大路项目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派出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且应无 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注: 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 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②.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 自 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③.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 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4年1 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 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0曰23时59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 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七、其他 中海·南湖大路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41109-GCO1-G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海·南湖大路地块项目,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备案 流水号2024101222017103111101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海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71737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中海·南湖大路项目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 容。 2.4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6 年6月30日。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6 招标控制价:***.0655 万元。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 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派出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且应无 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注: 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 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②.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 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③.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 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4年1 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 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 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 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 年12月0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 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5.3本项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会议号在开标时通过平台推送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 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 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 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 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 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定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海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长春市机场大路7299号1301-366 号卡位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栋101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89960251 8.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海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长春市机场大路 7299号1301-366 号卡位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栋101室 联系人: *** 电 话: 0431-8110186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 砜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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