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区内液体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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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吉林市 | 采购单位 |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 项目名称 |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区内液体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区内液体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FW-01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区内液体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周期,引进竞争机制,现对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区内液体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吉林市区内液体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业务承运单位、运输价格。
2.3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内容: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区内液体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项目。
2.5服务标准:运输用车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公司相关要求;保证运输及时、货物安全。
2.6报价要求及最高投标限价:区内各厂及吉林市区,共3个标段,最高限价见下表(全程包干价,并承担全程运输责任。)投标人对各投标段分别进行报价,采用最低报价法,标段1、2按照单价报价,标段3按限价整体下浮百分比报价(报价要求必须下浮),运输量存在比招标预计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估算总金额::393.5万元(标段1估算额150万元,标段2估算额3.5万元,标段3估算额240万元) 。
标段 | 装货区域 | 卸货地 | 最高限价 (元/吨、含税、税率9%) | 备 注 |
标段1.区内按吨结算 | 吉林石化公司区内及周边 | 吉林石化公司区内及周边 | 35元/吨 | 单次运量>10吨 |
标段2.区内台班结算 | 吉林石化公司区内及周边 | 吉林石化公司区内及周边 | 900元/台班 | 单次运量≤10吨 |
标段3.硫酸 | 吉林石化公司区内及周边 | 吉林石化公司区内及周边 | 37.5元/吨(单次运量>10吨);888元/台班(单次运量≤10吨) | 92%、98%、含酸水、混合酸等硫酸专车 |
2.7中标比例分配:
2.7.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标段1、2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标段3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达到保障运力数量后按照降幅分配中标比例。投标价相同的,以符合要求的运力保障车辆多的优先;运力保障车辆数相同,以符合要求更多业绩优先;业绩数量相同,以保险额度高优先。
2.7.2.中标比例分配:
标段1:项目预估保运车辆数量15台,中标候选人数量由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保障运力数量确定,即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保障运力不足预估保运车辆数量,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等共同承担,最终实现中标人保障运力总数满足预估车辆数量为止;价格执行各自中标价格。如所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运力保障车辆加起来不足预估保运车辆数量的,以实际中标运力为准。
标段2:项目预估保运车辆数量5台,中标候选人数量由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保障运力数量确定,即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保障运力不足预估保运车辆数量,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等共同承担,最终实现中标人保障运力总数满足预估车辆数量为止;价格执行各自中标价格。如所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运力保障车辆加起来不足预估保运车辆数量的,以实际中标运力为准。
标段3:项目预估保运车辆数量10台,中标候选人数量由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保障运力数量确定,即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保障运力不足预估保运车辆数量,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等共同承担,最终实现中标人保障运力总数满足预估车辆数量为止;价格执行各自中标价格。如所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运力保障车辆加起来不足预估保运车辆数量的,以实际中标运力为准。
中标比例分配原则:按照中标候选人各自报价降幅比例占总降幅比例百分比进行分配。计算方式:报价降幅比例%=(最高限价-报价)/最高限价。
2.7.3. 运费按“元/吨”方式结算(下浮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3.1.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3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标段1、2具备危险货物3类、8类、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标段3具备危险货物8类、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3.1.4须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三级以上,提供资质的扫描件。
3.1.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2车辆要求
3.2.1自有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危险货物运输槽车,总数不得低于2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车辆明细表和车辆的营运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考虑换证时间差,最多允许证件有效期延期1个月)。
自有运输槽车明细表
序号 | 牵引车 | 挂车 | 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类别 | 罐体材质 | 牵引车行驶证有效期 | 挂车行驶证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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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运力保障车辆: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适运本项目货物运输的槽车(可装载各招标项目对应托运货物资质,特别注意投标标段一车辆中承运丙烯腈车辆,必须是框架罐;标段三硫酸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适运98%浓度硫酸槽车),且牵引车和挂车注册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标段1、3分别提供不低于10辆保运车、标段2提供不低于5辆保运车(各标段投标车辆不能重复),投标人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投标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罐检报告(有下次检验日期的盖章页)。从业人员(数量须与车辆数相匹配,一车一驾驶员一押运员)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排放标准国Ⅴ以上(须提供车辆合格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车辆一致性证书等任一可查看其排放标准信息的文件),
注: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无法完成中标比例的,视同违约失信,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招标项目业务。同时招标人向上级公司提请“3年内不允许参与招标人任何项目投标”的请示,按照上级公司批复执行。因违约无法完成的业务量,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
序号 | 牵引车 | 挂车 | 牵 引 车 注册日期 | 挂车注册日期 | 牵 引 车 营运证号 | 挂车营运证号 | 驾 驶 员 从业资格证号 | 押 运 员 从业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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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参与中标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并向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开放查看的权限。在标段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拒不开放权限、或者阻挠查看等智能视频监控行为,视同承运物流公司自动放弃中标标段业务,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利解除合同。
3.2.4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超赔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参保车辆明细)。说明:参保该险种,保险公司会赔付损失超过已参保道路承运人责任险赔付额度的部分。或者须投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与参保社会公共责任险赔偿方式相同),且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说明:需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注:由于不同保险启动赔偿时可能存在冲突,导致赔偿额度不足的情况发生,因此所提供保险“每次赔偿限额”必须是单个保险项目的额度,不接受多个保险赔偿额度累计到达限额要求的情况。)
3.2.5须提供投标货物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注:与本标的运输货物无关的预案无效,必须是投标货物运输的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事故应急预案)。
3.3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提供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无欠税记录证明(需加盖税务印章)。
3.4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 承担过所投标段涉及的运输品种(标段1、2氢氧化钠、氨水、乙腈、粗甲苯、丙烯腈等任一品种即可,标段3为92%、98%硫酸、含酸水、混合酸等任一品种即可)运输项目,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承诺同意中标比例分配原则,并按照中标比例完成运输任务。中标人无法完成中标比例的,视同违约失信,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招标项目业务。同时招标人向上级公司提请“3年内不允许参与招标人任何项目投标”的请示,按照上级公司批复执行。因违约无法完成的业务量,重新组织招标。
3.6.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照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运商管理要求办理相关入网手续。 招标服务期限内中标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项目的投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交纳50万元服务保证金(已交纳的中标人不在重复交纳),履约期结束后返还。
3.6.3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运商管理规范》要求,遵守装卸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3.6.4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3.6.5专车价格项目使用条款:通常情况下,招标人以中标人中标的配货价结算,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运输车辆,仅在特殊情况下启用专车价,具体执行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启动专车价格时限内,中标人在确保保运车辆按时运送本项目货物的情况下,应尽全力为招标人提供更多车辆用以保障招标人抢运任务的完成。启动专车价格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集中抢运业务:以招标人客户方出具抢运书面说明为抢运业务依据,抢运说明须明确抢运期限,吨数;
b.不可抗力因素:恶劣天气影响,地震、洪涝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导致的运输受阻情况;
c.特殊时期:节假日、“两会”等特殊时期,因国家有特殊要求所导致的运输受阻情况。
d.根据客户或厂区要求,指定使用专车运输的。
3.6.6全程运输损耗率以签订运输合同为准。中标人承诺按合同要求对运输货物途耗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不能超过合同约定标准。若超过途耗标准,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按当时货物价值全额货款(或相同数量和质量的货物)赔付用户。若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货物途耗超标事件,视为故意行为,将该中标人在资源网内清除,中标项目运输合同解约。
3.6.7投标人需遵守“七主要技术要求”中第2款“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无法完成中标比例”的要求。
3.6.8未通过企业和车辆SGS安全审核的投标人,需在中标后按要求尽快通过企业和车辆SGS安全审核。
3.6.9中标人承诺在更换运输产品介质时自觉对其罐体进行清洗置换,确保罐体清洁。检查发现罐体清洗不彻底,该车辆不再使用;发生第二次,将该中标人在资源网内清除。因罐体未按要求进行清洗造成货物污染的,中标人负责赔偿用户货值损失,并将该中标人在资源网内清除,中标项目运输合同解约。
3.6.10未尽事宜,中标人同意按照《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运商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考核处罚。
3.6.11参与中标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并向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开放查看的权限。在标段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拒不开放权限、或者阻挠查看等智能视频监控行为,视同承运物流公司自动放弃中标标段业务,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利解除合同。
3.6.12同意招标人企业业务结算要求,即:每月运输完成,双方确认业务量无异议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根据资金计划情况支付该笔通运费。
3.6.13投标人需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适运本项目货物的运输槽车为基础,如果国家、行业、企业对车辆要求发生变化,因国家或行业部门要求必须提供业务相同介质的槽车等不可抗力时,造成中标人无法履行的,中标人承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详述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约的中标比例,同意后续将重新进行招标。
3.7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20:00:00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1:59:59时(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按照标段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4日 08:2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标段一应提交不少于 3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标段二应提交不少于 0.07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标段三应提交不少于4.8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8:20: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6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5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jh_zhengzhuo@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4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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