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邮区中心静态DWS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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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邮区中心静态DWS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春邮区中心静态DWS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RS2024-767-YZ09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邮区中心静态DWS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8,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长春邮区中心主场地特安邮件处理区静态DWS 配置1台,(2)长春邮区中心净 月场地大件手工处理区配置1台,(要求具体见《邮件处理中心静态DWS 设备技术规范书 (60kg)》(附件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邮区中心静态DWS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邮区中心静态DWS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11月21日-2024 年11月25日,每日 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报名资料发送至1321719766@qq.com 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报名时须 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 反面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3)被授权人身份证4.2售价 300 元/套,(以 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 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缴纳)。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账号:9220020100110188944.3 供应商在提交 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南湖大路998 号金鼎大厦1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 998号金鼎大厦18楼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委托,对招标编号为 RS2024-767-YZ091 的长春邮区中心静态DWS 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 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长春邮区中心静态DWS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RS2024-767-YZ091; 2.3采购内容:(1).长春邮区中心主场地特安邮件处理区静态DWS配置1台 (2)长春邮区中心净月场地大件手工处理区配置1台 (要求具体见《邮件处理中心静态DWS 设备技术规范书(60kg)》(附件1) 2.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万元(含税),4万元/台,预计采购2台,是财务预算内项目, 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 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 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 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工程建设。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 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 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 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 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 动。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8.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 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 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 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 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 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四.磋商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 发送至1321719766@qq.com 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 料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反面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2售价:300元/套,(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缴纳)。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4.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年12月2日09时30分,地点为荣晟招 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 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 地址:南关区人民大街西265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 地 址:南关区人民大街西265号 联系人:*** 电 话:13844905413 电子邮件:132171976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人: *** 电 话: 13844905413 电子邮件: 1321719766@qq.com 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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