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2025~2027年)
所属地区: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11-29
【招标公告】安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2025~2027年):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安图朗洁水处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2025~2027年)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安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2025~2027 年)
(招标编号:LYW2024-01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安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2025~2027 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26:843892万元,招标人为安图朗洁水处理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a处理水量:运营日处理水量为1000吨,均为生活污水b工艺主要流程为:粗
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旋流沉砂池+一体化设备(AAO+沉淀池)+混凝沉淀+滤布滤池+次氯酸
钠消毒,附属工艺段有加药系统、污泥脱水系统、调节池、配水池、排泥池、污泥储池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2025~2027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2025~2027 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投标申请人须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同时经营范围内含有水处理行业相关业务内容。
3.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的
网面截图加盖公章。
3.6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的网面截图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面截图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8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
时间,下同),地点: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101号(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
法人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
章,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购买文
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tjy5812769@qq.com”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后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经审核通过后确认报名)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过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安图县明月镇延安路8号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安图县明月镇延安路8号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安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2025~2027年)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W2024-0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2025~2027 年)由有关部门批准,
招标人为安图朗洁水处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规模:
a 处理水量:运营日处理水量为1000 吨,均为生活污水
b工艺主要流程为: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旋流沉砂池+一体化设备(AAO+沉淀池)+混凝
沉淀+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附属工艺段有加药系统、污泥脱水系统、调节池、配水池、
排泥池、污泥储池等。
2.2项目地点:位于安图县石门镇。
2.3委托运营期:3年(2025~2027年)。
2.4运营总成本:9,268,438.92元,(3,089,479.64 元/年)。
2.4质量目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
定,同时经营范围内含有水处理行业相关业务内容。
3.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的
网面截图加盖公章。
3.6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的网面截图加盖公章。
3.7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面截图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
点: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101号(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单
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招标
文件。(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
发送至邮箱“atjy5812769@qq.com”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后并电话告知代理
机构。经审核通过后确认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过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9日13时30分,地
点为安图县明月镇延安路8号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朗洁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系人:***
电 话:***
2024 年11月2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朗洁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10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娄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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