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化工园区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新山街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吉林市 发布日期:2024-12-04

【招标公告】吉林化工园区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新山街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吉林市 采购单位 吉林化工园区公用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吉林化工园区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新山街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吉林化工园区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新山 街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20241202FJSZ02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化工园区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新山街维 修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39.2734万 元,招标人为吉林化工园区公用工程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破损道路补坑罩面6130平方米;道路拓宽改造长度581米,宽15米,新建道路 长302米,宽15米;新建D1000雨水管线和D800生活污水管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化工园区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新山街 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化工园区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新山街 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 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9:00起至2024年12月10曰|16:00 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 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6开标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6开标室 七、其他 吉林化工园区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新山街维修 改造工程施工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S20241202FJSZ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 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吉龙发改审字(2023)1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吉龙发改审字<2023>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吉林化工园区公用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一般债券资金,项 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化工园区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新山街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建设规模:破损道路补坑罩面6130平方米;道路拓宽改造长度581米,宽15米,新建 道路长302米,宽15米;新建D1000雨水管线和D800生活污水管线。 2.4招标控制价:1139.2734万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 2.6建设地点:吉林化工园区。 2.7计划工期:2025年1月8日-2025年8月31日。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 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 ° 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 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 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 20 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 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会保 险证明,且网上可查;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信息。 3.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 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全部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 构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入员提供该企业 为员工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 信息。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 起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 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业 绩(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和项 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 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 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 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 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 登记。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 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 3.9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 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9:00起至2024年12月10日16:00前, 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 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 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凸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6日13时30分,投标 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 4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 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5.3.1.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3.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 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3.3依据《关于开展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5 号)及《吉林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吉市政数联 发<2024>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也可以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招 标文件。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入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化工园区公用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南街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晨光花园B座60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化工园区分局 联系电话:0432-630417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化工园区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化工园区公用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南街6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3号晨光花园B号楼6楼603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6620245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佩缘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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