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银河一英里中央商务区临时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一期)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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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银河一英里中央商务区临时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一期)劳务分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银河一英里中央商务区临时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一期)劳务分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FA-BFJL-DL-2024185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银河一英里中央商务区临时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一期)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负责项目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停车场工程(停车场路基、停车场基层、停车场面 层、人行道、附属构筑物)、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种植土铺设及整型、植树及种花草、养 护)、设施安装等。零星工程涉及但不限于电源配电箱与临时电接驳、临时用水接驳、前期 无临时用电前的柴发租赁使用、现场涉及临时道路、围挡安拆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河一英里中央商务区临时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一期)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银河一英里中央商务区临时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一期)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 劳务企业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企业业绩:近三年(2021 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12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 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 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2)资质证书 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 复印件 1 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4)法人 授权书原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开标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41857
1.招标条件
银河一英里中央商务区临时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一期)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银河一英里中央商务区临时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一期)劳务分包
2.2 招标需求:负责项目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停车场工程(停车场路基、停车场基层、停车 场面层、人行道、附属构筑物)、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种植土铺设及整型、植树及种花草、养护)、设施安装等。零星工程涉及但不限于电源配电箱与临时电接驳、临时用水接驳、前 期无临时用电前的柴发租赁使用、现场涉及临时道路、围挡安拆工程等。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月,绿化养护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2.4 服务目标:符合相关行业服务质量标准。
2.5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劳务企业 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服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企业业绩:近三年(2021 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12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二道区自 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 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
(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如提供电子证书 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9 时 00 分,地点 为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天工路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 联系人:*** 电话:0431-84621603 转 8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天工路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0431-84621603 转 805
电子邮件: 193790525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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