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试验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2-07
【招标公告】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试验检测(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一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试验检测(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一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试
验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RD-202409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一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试验检
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二标段工程包括:巫山路(港城大街-巫山东胡同)、赵泡引水渠工程、丙十一路
道路排水工程(丙五街至盛港大街)、君子兰路(港城大街至百合街)及百合街(君子兰路
迎客路)等街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日一期PPP项日一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试验
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一期PPP项目一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试验
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其他条件。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
测、主体结构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综合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满足项目检测需求,在人员、资金、技术能
力、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及工程类相关专业
高级技术职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需满足检测工
作需要,由投标人自行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
一人一岗;
3.3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1日)至少完成一项与本项目相
类似的项目业绩;
3.4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炳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入在2024年工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4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
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名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
签署等过程,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
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1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入、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入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本项目不允泞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9囗08 时 30分到2021年12月13臼16 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到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 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
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
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
号)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09 时 30分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
号)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一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试
验检测(二次)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工信字<2017>32号文件批准实
施。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
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日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 项目一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
程试验检测(二次):
2.2项目编号:JLRD-2024090;
2.3项目概况:二标段工程包括:巫山路(港城大街巫山东胡同)、赵泡引水渠工程、丙十
一路道路排水工程(丙五街至盛港大街)、君子兰路(港城大街至百合街)及百合街(君子
兰路迎客路)等街路;
2.4工作内容及范围完成二标段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
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地基基础检
测、主体结构检测、桥梁检测等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检测项目;
2.5项目地点: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标准并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优质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其他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市政工程
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综合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
(CMA认证)证书,满足项目检测需求,在人员、资金、技术能力、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及工程类相关专业
高级技术职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需满足检测工
作需要,由投标人自行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
一人一岗:
3.3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至少完成一项与本项目相类
似的项目业绩;
3.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4年12月01日的财务状
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舍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
签署等过程,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
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改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年12月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
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
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
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
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
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 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
联系电话:0431-8877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
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 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
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入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09时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贷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 TPBiddcr)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密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
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
场,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单位名单,投
标单位须进行线上签到,未在系统内的投标单位视为未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
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
号在招标文件中获取,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且仅限一人,
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力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
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投标人代表迪讯
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
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3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
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抒对应项目的投标文
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
人名单前,不要捉前进行远程解繇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
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
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解密成功后现场主持人进行
唱标,投标人须确认唱标内容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签章;
6.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
文什;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共投标将被否决;
6.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
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吉星大厦2107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可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怡众名城G1 4栋4单元2116号房
联 系 人:***
电 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吉星大厦2107室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怡众名城G14栋4单元2116号房
联系人: ***
电 话: 19917226969
电子邮件: 215002875@qq. com
放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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