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2-12
【招标公告】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JZ2024J-C1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468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华惠路1643号华镱中心写字楼23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华惠路1643号华镱中心写字楼23层)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永
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现对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
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
2.2项目编号:JGJZ2024J-C13;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服务内容: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视频的拍摄、制作及剪辑等。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介绍项目背景、项目价值点、设计理念、建设特点、功能定位、经济目标等。
主题形象片视频时长不少于5分钟,分辨率4k,规划片不少于5分钟,分辨率8K。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6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7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
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询
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成立不
足一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0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
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
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9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至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851141194@qq.com)备注好联系人及电话,并同时拨
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2024年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
缴纳证明;
(3)提供公告期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网页截图;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网页截图近三年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查投标单位
O
提供的网页截图是否真实,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
3
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招标文件登
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
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资料及“获取招标
文件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镱中心写字楼23层);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被采购人拒绝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整(即开标时间),地点:吉林
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华惠路1643号华镱中心写字楼23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网(元博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永春街 6888号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Y3#楼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镱中心写字楼23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永春街 6888号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Y3#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华惠路1643号华镱中心写字楼23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毽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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