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老旧供水管线漏损治理工程金鑫街(净月大街-银锦路)给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2-25

【招标公告】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老旧供水管线漏损治理工程金鑫街(净月大街-银锦路)给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老旧供水管线漏损治理工程金鑫街(净月大街银锦路)给水管道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老旧供水管线漏损治理工程金鑫 街(净月大街银锦路)给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AHP-CC-2024-02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 年老旧供水管线漏损治理工程金鑫街(净 月大街-银锦路)给水管道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2元,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新建给水管线,机动车道拆除及恢复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 年老旧供水管线漏损治理工程金鑫 街(净月大街-银锦路)给水管道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老旧供水管线漏损治理工程金鑫街 (净月大街-银锦路)给水管道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 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 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 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 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 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 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 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日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 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 定。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招标项目的内容。 涉密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一 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 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外埠单位须执行当地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 号)二楼211开标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 年老旧供水管线漏损治理工程金鑫 街(净月大街一银锦路)给水管道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净党 政办【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及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给水管线,机动车道拆除及恢复等工程。 2.2计划工期: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4月15日,共31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 年老旧供水管线漏损治理工程 金鑫街(净月大街银锦路)给水管道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2.6 最高投 标限价:***.42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 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 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 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 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 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 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 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 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 定。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招标项目的内容。 涉密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一 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 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 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外埠单位须执行当地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 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4年12月24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 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 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 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 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 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1月14日9时00分。开标地点:长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1开标室。 5.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原件,实行远程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木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 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持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 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 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 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 应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本 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准时全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7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 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和美路华荣泰时代A座1103-2室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 号)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6号楼5楼 508 室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和美路华荣泰时代A座1103-2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8669683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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