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1-07
【招标公告】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海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DHR-CC-FWZB03-202412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29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SDHR-CC-FWZB03-2024120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SDHR-CC-FWZB03-2024120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7日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资讯中心606室(山东海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资讯中心606室(山东海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
室)
七、其他
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的潜在服务商应按照本招标公告公布的方式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HR-CC-FWZB03-20241202
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9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9万元
服务需求服务商负责对长春市人民医院所产生的固体医疗废物进行处置,服务商向长春市
人民医院提供相应数量的周转箱,使用专用车辆和周转箱收取长春市人民医院的医疗废物。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 2025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
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4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 服务商是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疗
废物>、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疗废物):
3.2 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 年1月13日,每天8:30-11:30,13:00-16:00(北京时
间,节假日除外)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501361147@qq.com 邮箱
(或将以下资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形式送至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资讯中心606
室)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注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
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
箱,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
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3.3售价:采购文件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资讯中心606室(山东海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5 年1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资讯中心606室(山东海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人民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728号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润项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资讯中心6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人民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72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资讯中心606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501361147@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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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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