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公主岭连接成网路防灾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1-11
【招标公告】2025年公主岭连接成网路防灾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公主岭市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公主岭连接成网路防灾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公主岭连接成网路防灾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关键
内容信息公开
(招标编号:CCS20250108JTGC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公主岭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公主岭连接成网路防灾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公主岭市
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涉及23个乡镇及街道共计358条路线,路线全长130.323km,利
用既有土路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土石方26.809万m³,路面面层520474m²
路面基层596235m²,新建涵洞122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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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公主岭连接成网路防灾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公主岭连接成网路防灾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0日 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吉
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
0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公主岭连接成网路防灾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公主岭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以公发改审批字【2024】50号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招标人)
为公主岭市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境内,分布在公主岭市23个乡镇及街道
(桑树台镇、十屋镇、八屋镇、南崴子街道、永发乡、陶家镇、黑林子镇、响
水镇、大岭镇、范家屯镇、怀德镇、秦家屯镇、双城堡镇、双龙镇、杨大城子
镇、毛城子镇、玻璃城子镇、大榆树镇、环岭街道、
刘房子、龙山乡、苇子沟街道、朝阳坡镇)范围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涉及23个乡镇及街道共计358条路线,路线全长130.323km
利用既有土路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土石方26.809万m³,路面面层5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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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m²,路面基层596235m²,新建涵洞122道。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主要时间节点为:施工图设计在发包人发出设计通知或单项任务书后15日历天
内报发包人审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SJ01标段。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勘察、现场踏查、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
图预算、工程量清单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固化)、施工技术要求(指标)
丶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阶段的配合及其他后续服务等工作,具
体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委托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岩土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勘
察综合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O
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
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
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
一致。
3.1.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后(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累计不少于20公里的四级以上
(含四级)公路工程(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业绩全幅按2倍长度计算,半幅按1
倍长度计算)的设计业绩。(同一项目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同一设
计段落不重复计算。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计算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2、以上设计业绩应是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载明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资质,并承担本标段全部设计工作;
(3)招标文件中的其他相关规定。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最低资格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岩土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勘
察综合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后(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累计不少于20公里的四级以上
(含四级)公路工程(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业绩全幅按2倍长度计算,半幅按1
倍长度计算)的设计业绩。(同一项目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同一设
计段落不重复计算。
注:公路设计业绩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公路设计业绩,且应是已列入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或分包已建
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4款所列的不良状况和不良信用记录。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人)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投标人自有人员;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3)担任过一项四级以上(含四级)公路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同一项目包
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同一设计段落不重复计算)。
注:
①“投标人自有人员”指现由投标人为其申报社会保险登记,并为其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人员;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
②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
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如职称证中无专业,则在
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毕业证,且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
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③项目负责人任职业绩应是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载明的任职业绩
O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资格要求
分项负责人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的附件三。投标文件中不需附入分项负责人资料。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公主岭市西立交桥西加油站西50米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天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7、公开期限
本关键内容公开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主岭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公主岭市西立交桥西加油站西50米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信誉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主要人员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5)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边 |
| 2. 1. 1 2.1.3 | 清晰可辨: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 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 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 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 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 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 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 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
| 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 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 |
| 了联合体牵头人; |
| (7)投标人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 |
|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 |
| 定的时限。 |
|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 |
| 风险划分办法; |
|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
|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
|
|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
|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
| 须知”第3.7.4项规定。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 |
|
| 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 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 条款号 质性修改和删减;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 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3.7.4项规定。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 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资格 2.1.2 | 评审标准 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5项规定。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备方均未再以自己 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 ,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201963161″ |
| 条款号 2.2.1 | 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 编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20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2.2. 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 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5家时,则计 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计算保留个位,小数 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 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 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 差率计算公 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 各评分因素细分 素权重 项 分值 | 分值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 思路正确、符合实际情况得3分 |
| 2.2.4( 1) | 技术 建议书 | _40_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 解和总体设计思 路 对招标项目勘察 设计的特点、关 | _5_分 | ,理解深刻、思路清晰、认识 全面且有独到见解的加分,最 高加2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 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准确得6分 |
| 键技术问题的认 识及其对策措施 勘察设计工作量 | 10分 | ,非常准确且认识全面的加分 ,最高加4分。 工作量和计划安排工作量估算 合理、计划可行得6分,勘察设 |
| 及计划安排 勘察设计的质量 保证措施、进度 保证措施、安全 保证措施 后续服务的安排 | 10分 10分 | 计工作量估算准确、计划安排 合理加分,最高加4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 保证措施可行得6分,措施可行 并能保证勘察设计质量、进度 及安全的加分,最高加4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 5_分 及保证措施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可 行得3分,可行且提出了具体的 人员、设备安排,保证措施有 力的加分,最高加2分。 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12分,每增 加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 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加4分,最高 加8分。 注: |
| _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 资格与业绩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业绩应是交通 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 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已载明的任职 业绩。 同一项目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 图设计的,同一设计段落不重 复计算。 |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
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
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评分因 | 评分标准 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12分,202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素权重 分值 业绩 20_分 | 各评分因素细分 项 公路工程勘察设 | 分值 20分 |
| 2.2.4( 4) | 其 他 因 素 | | 计 | 0年1月1日后(以设计批复时间 分。 绩为准。 | 为准)每增加五公里四级以上 (含四级)公路工程(一级公 路和高速公路业绩全幅按2倍长 度计算,半幅按1倍长度计算) 的设计业绩加1.6分,最高加8 注:公路设计业绩应为国内新 建或改扩建工程公路设计业绩 ,且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或分 包已建业绩。同一项目包括初 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同一 设计段落不重复计算,联合体 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 ①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吉林省 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 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吉林省省 |
| 履约 信誉 | _10分 | 信誉情况 | 10分 准。 等级为D级的0分。 | 级综合评价结果的通告》; 如投标人未列入上述评价结果 公告,以交通运输部《2023年 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 结果汇总表》评价结果为准 ②如投标人未列第①条信用 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等级齐 按A级对待。省 评分以等级较低的评价结果为, ③信用等级AA得10.0分,信用 等级A得8.0分,信用等级B得7 0分,信用等级C得6.0分。信用 |
| 2.2.4 | 评标价 | _10分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 人信用等级为准。 |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 项 | 分值 |
| (3) | |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 得分=F-偏差率×100×E;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 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10分; E: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 1分;E: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 分值0.05分。 投标价得分最低得分为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
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
准(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
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
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
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9
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
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
计算出得分A;
(2) 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
算出得分B;
(3) 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
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
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
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
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
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
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
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
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
价计算
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99
O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
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
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
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O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
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
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
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
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
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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