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南关区富裕一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1-17
【招标公告】长春市南关区富裕一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南关区富裕一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管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市南关区富裕一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ZSZB25-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南关区富裕一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
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10.23万平,建筑面积约24.45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0.48 亿元,建
设内容为住宅、地下车库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最终方案以规划部门审定并经委托方实际确
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南关区富裕一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南关区富裕一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2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3 供应商近五年(2020 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同类产品开发或代建业绩;
2.4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8年以上品牌房企开发及操盘经验本人近5
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有开发及操盘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必须为专职,一人一
岗,具有专业能力和极高的配合度。如非目前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与目前投标单位相关联
证明材料。
2.5 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其他管理人员共计16人:
报批报建管理1人、工程管理3人、设计管理2人、成本管理1人、招标采购管理1人、运
营管理1人、财务管理1人,以上人员须具有5年以上品牌房企同岗位工作经验;
档案管理1人、客服管理1人,以上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品牌房企同岗位工作经验;
营销负责人1人,须具有5年以上品牌房企独立操盘经验,且近5年(2019年8月1日-至
今)作为营销负责人进行营销管理,具备市场分析判断及策略输出能力;
销售经理1人、策划经理1人,以上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品牌房企同岗位工作经验;
销售内业1人,须具有2年以上品牌房企同岗位工作经验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明、学
历证明,同时提供体现岗位的劳动合同或相关职位资质证明(任命)文件或带名字的业绩证
明材料。
注:以上2.4条、2.5条人员要求必须为专职,一人一岗,具有专业能力和极高的配合度,
如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工作能力不能满足委托方要求,委托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新委派任
职人员需通过委托方审查合格后再上岗。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同时提供
体现岗位的劳动合同或相关职位资质证明(任命)文件或带名字的业绩证明材料。如非目前
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与目前投标单位相关联证明材料。
2.6销售人员:须配备10人以上,待项目启动销售前销售人员须按委托方要求条件进行面
试审核,通过后方可任用。
2.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
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到 2025 年01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3)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4)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1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 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ZSZB25-05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关区富裕一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智晟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富裕一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管理服务;
1.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富裕一地块,西至滨河路,南至天勤路,东至丙二十一
路,北至天青路;
1.3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10.23万平,建筑面积约24.45 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0.48亿元,
建设内容为住宅、地下车库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最终方案以规划部门审定并经委托方实际
确定为准;
1.4服务期限:代建服务期:自本项目代建代销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至项目竣工备案、集中
交付到期之日共计21个季度,直至项目各期集中交付日后2年期满结束(施工单位基于施
工合同的工程质量保修期,期间的保修工作管理仍由代建方负责,代建方按照约定承担工程
质量保修期管理责任)。
代销服务期:自本项目代建代销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至可售住宅物业已销售比例达到95%。
(可售住宅物业已销售比例=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售住宅物业总面积/可售住宅总
物业面积×100%,其中可售住宅总物业面积为本项目全部预售许可证记载的累计住宅可销售
面积)。
1.5 采购需求负责长春市南关区富裕一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
责项目前期管理(含开发报建工作)、规划及勘察设计管理、招采管理、成本管理、工程建
设全过程管理(包括施工建设管理、工程款用款申请、工程签证及变更、竣工结算管理、工
程档案管理等事项)、竣工交付管理、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及客户关系维护管理、财务管理、
运营管理、营销管理、物业管理等代管代建开发管理服务,进行项目可售住宅、商业、车位
的代销工作。
代建方品牌可供使用,开发项目案名可为“代建方品牌·XXX”,但在本项目对外宣传中均应
如实说明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代建管理单位,均不得造成对购房人或社会公众的误导。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开发报建:代建方负责以委托方名义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涉政府行政类审批手续,委托方
协助。
②勘察设计管理:代建方提供勘察设计管理,成果报委托方确认后方可执行;设计变更成本
在代建方权限内由代建方内部审批。
③招采管理负责制定项目招采计划,并负责以委托方的名义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依法委托或
开展项目的发包、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监测、检测、
测绘等与项目相关的参建单位),负责提供技术要求、审核清单、审核控制价,组织招标代
理机构完成招标工作,负责合同协议的起草、谈判及编制,将合同审核会签完成后交由委托
方签订合同。招标合同相关制度按照代建方流程制度执行。
④成本管理按照代建方成本体系执行,代建方编制目标成本,委托方确认后方可实施,每
月末编制动态成本提供委托方。成本变动3%以内不需委托方审批。在委托方授权下管理造
价咨询单位,审核出具的成果文件合理性。
⑤施工管理代建方负责项目建设的施工全过程组织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管理,负责内外部
协调、对监理、各总包、分包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进行管理,负责项目竣工备案、物业移交
等工作。本项目建设工程力争获得工程类相关奖项。
⑥营销管理代建方提供销售咨询管理服务,制定项目营销措施费用使用年度策划方案并报
委托方审批;售价变化在年度计划5%以内,不需委托方审批;营销措施费用未包含在代建
代销服务费中,另行按照开发项目含税实际销售额*3.5%(含本数)以内据实列支,超出需
经委托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⑦财务管理由委托方负责,代建方配合提供前期启动资金筹措、资金计划、经营测算分析、
税务筹划、货值管控、利润管控、资金管控与日常基础财务核算等工作;各类款项支付需经
代建方审核后,最终报委托方确认付款。
⑧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及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及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包括但
不限于协调施工单位出具质量保证书、保修管理、建立客户关系维护体系并维护管理、客户
服务和维保管理等相关的管理服务。代建方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在各项工程约定及法定保修期
内开展保修工作,如果相应保修工作期限超过代建管理期限的,超过部分仍由代建方按照该
约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并不因超过代建管理期限而受到任何影响;保修期内,如相关
单位不配合或无法满足业主需求由代建方选聘第三方进行补位维修,相关维修费用从责任单
位质保金中扣除。代建方负责各项工程质保期内质保金支付管理工作。待各项工程保修期结
束后由委托方接手并组织管理。
⑨物业管理通过合法方式选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相关管理模
式和收费标准另行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
①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代建方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定的
安全生产职责,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
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①工期管理:代建方根据各方决策确定的工期目标进行相应的项目管理工作,但如因不可
抗力、政府政策原因及委托方原因等非代建方原因导致迟延,各方应另行协商确定工期目标。
因非代建方原因导致迟延的,代建方应提前预判可能导致延迟发生的情形,并最少在延迟发
生情形之前15个工作日向委托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委托方应于收到书面申请后10个工作
日内回复。
②运营管理:负责组织项目整体经营方案制定、实施与监控;年度经营目标与计划的编制
和过程管理制定项目全周期运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里程碑计划、全景计划,建立计划执
行、监控、改进管理体系,负责供货管理及货值管控。
®房屋销售及产权办理:负责项目的房屋销售及后期产权初始登记工作,以及购房人能够
办理产权登记要求开发商需要完成的所有工作。
④档案管理:对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的重要档案资料进行归档保存,并根据相关档案管理
的要求将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时移交给委托方及其他相关单位。
⑤人力资源管理:根据乙方的管理经验建立委托管理项目的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并进
行人力资源日常管理。
⑥行政管理:根据乙方的管理经验,建立委托项目管理团队行政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行政后
勤、公文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1.6 预计总投资:20.48 亿元;
1.7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2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3 供应商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同类产品开发或代建业绩;
2.4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8年以上品牌房企开发及操盘经验本人近5
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有开发及操盘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必须为专职,一人一
岗,具有专业能力和极高的配合度。如非目前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与目前投标单位相关联
证明材料。
2.5 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其他管理人员共计16人:
报批报建管理1人、工程管理3人、设计管理2人、成本管理1人、招标采购管理1人、运
营管理1人、财务管理1人,以上人员须具有5年以上品牌房企同岗位工作经验;
档案管理1人、客服管理1人,以上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品牌房企同岗位工作经验;
营销负责人1人,须具有5年以上品牌房企独立操盘经验,且近5年(2019年8月1日-至
今)作为营销负责人进行营销管理,具备市场分析判断及策略输出能力;
销售经理1人、策划经理1人,以上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品牌房企同岗位工作经验;
销售内业1人,须具有2年以上品牌房企同岗位工作经验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明、学
历证明,同时提供体现岗位的劳动合同或相关职位资质证明(任命)文件或带名字的业绩证
明材料。
注:以上2.4条、2.5条人员要求必须为专职,一人一岗,具有专业能力和极高的配合度,
如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工作能力不能满足委托方要求,委托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新委派任
职人员需通过委托方审查合格后再上岗。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同时提供
体现岗位的劳动合同或相关职位资质证明(任命)文件或带名字的业绩证明材料。如非目前
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与目前投标单位相关联证明材料。
2.6销售人员:须配备10人以上,待项目启动销售前销售人员须按委托方要求条件进行面
试审核,通过后方可任用。
2.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
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
商文件。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3)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4)被授权人身份证。
3.2 售价: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3 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
达的响应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
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4.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五、开启
5.1时间:2025年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 630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 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 630 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 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JLZS998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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