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莲花山冰雪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1-24
【招标公告】长春莲花山冰雪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莲花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一信联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莲花山冰雪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莲花山冰雪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YXLD-JL-LHS/20250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莲花山冰雪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莲花山冰雪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莲花山冰雪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工程
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从事工程
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
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
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
综合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
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
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
执行。)
同时具备(1)(2)(3)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
工资行为。
3.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
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
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
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等,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等拥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并具备较强
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缴纳
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
目负责人)。
3.4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
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必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拟投入的全部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
包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
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
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
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
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
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施
工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详见财
库【2016】125号文);
(5)施工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
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在吉林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未登记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
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
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
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3日09 时 00分到2025年02月0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
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1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1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
号门市)开标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冰雪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
目代码为 2501-220195-04-01-66606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冰雪旅游集散中心项目
2.2建设规模和内容:长春莲花山冰雪旅游集散中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8291平方米,总
建筑面积57600 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游客集散中心一处、车辆中心一处。游客集散中心建
筑面积57600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000m²、地下建筑面积17100m²。车辆中心建筑面积1500
m²,停车场及道路硬化面积20397.21m²,机动车地面停车位800 辆,场区绿化9683.79m²,
以及场区总图及外网工程,设施设备购置等。
2.3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开十街以东、雾开河大街以西、雾六路以南、
东吉林大路以北。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春莲花山冰雪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
等内容。包括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成本控制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专项设计预算等文件,还有二次设计,深化设计,BIM
设计等),施工图审查,并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
等全部工程内容。
2.5计划工期:
(1)勘察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服务周期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
合格至本工程结算结束。
(2)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3月5日-2027年12月30日。
2.6质量标准: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
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
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
综合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
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 2024年7
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
执行。)
同时具备(1)(2)(3)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
工资行为。
3.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
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
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
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等,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等拥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并具备较强
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缴纳
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
目负责人)。
3.4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
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必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拟投入的全部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
包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
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
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
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
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
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施
工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详见财
库【2016】125号文);
(5)施工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
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在吉林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未登记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
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
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
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2月5日16时30分,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
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
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
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
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 57#楼2号门市)开标
室。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
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
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
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参加
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
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
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
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
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
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
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
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中暂不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
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东风街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一信联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旺豪经贸五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夏工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 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
邮 编:130028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 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 编:13012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长春莲花
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东风街道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一信联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光谷大街 928号
联系人: 吉苗
电 话: 18946608715
电子邮件: 11404269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贯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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