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空线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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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空线整治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空线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CS20250124FJSZ05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空线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3618.6169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 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空线整治工程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001)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空线整治工程(一标段); (002)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 空线整治工程(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空线整治工程(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002 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空线整治工程(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 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207】开标 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S20250124FJSZ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空线整治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建 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空线整治工程。 2.2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空线整治工程。 2.3 招标范围: 一标段: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空线整治工程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净月区城市环境提升架空线整治工程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共计 180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17842662.12 元; 二标段:18343506.88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 则不予认定。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 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 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5 年 1 月 27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2 月 8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 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 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05 室,技术 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办公电话),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 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 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2 月 26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 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 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 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 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2 项目评标方式为: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方式定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 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 1572 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六合福田(垠禄新界)7 层 715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 1572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佴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海口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垠禄新界写字楼 7 层 715 联 系 人: *** 电 话: 1375622310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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