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度2026年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排迁、零散、应急工程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2-07
【招标公告】2025年度2026年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排迁、零散、应急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2026年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排迁、零散、应急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 年度2026年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排迁、零散、应急工
程
(招标编号:JGJZ2025J-JK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度2026年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排迁、零散、应急工程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单项工程不超200万元,招标人
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排迁、零散、应急工程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度2026年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排迁、零散、应急工
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度2026年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排迁、零散、应急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0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497782490@qq.com (标题注明项目名称+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7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僚中心写字
楼23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7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僚中心写字
楼23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25J-JK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2026 年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排迁、零散、应急工
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排迁款或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
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5年度2026年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排迁、零散、应
急工程。
2.2项目概况:排迁、零散、应急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经开区。
2.4合同期限:2年。
2.5工程估算:单项工程不超200万元
2.6入围投标人数量:不多于3家(含3家)。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隐
蔽工程验收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
程。
2.8本次招标内容适用于长春经开供热集团及所属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三年内(2022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
l
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应
提供自成立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报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菅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
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
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 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
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
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缋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
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
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
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
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缋不予认定;
3.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至
今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
同),将下列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2497782490@qq. com (标题注明项
目名称+联系电话),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查收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7日13时3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吉林省国
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镱中心写字楼23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镱中心写字楼23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僚中心写字楼23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4977824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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