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2027年公主岭市城市绿化养护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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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公主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2027年公主岭市城市绿化养护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2027年公主岭市城市绿化养护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
作
(招标编号:JLHF-20250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2027 年公主岭市城市绿化养护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4万元,招标人为公主岭市城
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2027年公主岭市城市绿化养护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2027 年公主岭市城市绿化养护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公司为2023 年成立的公司需提
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提供2024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
(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2024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
章);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4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268号东皇大厦6楼(南北宾馆进)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 3268号东皇大厦6楼(南北宾馆进)会议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2027年公主岭市城市绿化养护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招标项日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13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F-2025006
项目名称: 2025-2027年公主岭市城市绿化养护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公司为2023 年成立的公司需提
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提供2024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
(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2024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
章);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报名或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资料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可辨的PDF格式扫描件)
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19553319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
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联系人:******);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 3268号东皇大厦6楼(南北宾馆进)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268号东皇大厦6楼(南北宾馆进)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主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公主岭市东公主大街206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大兴路24-2号天裕小区五栋三门106号房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公主岭市东公主大街206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大兴路24-2号天裕小区五栋三门106号房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熟虏劝默釜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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