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2-15
【招标公告】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改造工程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ZHZB20250201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9.6141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 年02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 B8A座17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 B8A座17楼会议室
七、其他
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
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请潜在投标人在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2月24日13时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ZHZB202502015
1.2项目名称: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改造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最高投标限价:***元。
1.5工程概况: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改造工程位于军民融合园北侧维
鸿东光院内原有厂房改造,涉及改造部分建筑面积590m°。
1.6招标范围建筑、结构的改建,采暖,通风给排水及强弱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
建设地点(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立街以东军民融合园北侧维鸿东光院内。
1.8计划工期:2025 年3月8日~2025 年5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无在建工程,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 年一
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
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22 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
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
人签署,该被授权人须提供在职社保证明(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及身份证。
三、获取竞争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 年2月2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所需资料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lzhzb11@163.com)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如因获取磋商文件单位未及时确认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获取磋商文件单位自行承
担。
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职社保证明(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及身份证。以上材料
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 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
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售价:每套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 B8A座17楼会议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5 年2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1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联系人:***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里中央公馆B区172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Jlzhzbl1@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0
九、联系方式
招 标人:长春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新里中央公馆B区1723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Jlzhzb11@163.com
K.^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标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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