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农安县农畜产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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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农安龙宇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蕴华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农安县农畜产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农安县农畜产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JLZYHT2025-0203-GC1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农安县农畜产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2892.3091 万元,招标人为农安龙宇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丙类加工车间、消防泵房及水池、岗亭、草料棚、散养区,建筑面积314009 平方米;改造办公楼、锅炉房、公厕,建筑面积共 3451.4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安县农畜产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农安县农畜产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 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 自 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 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 岗位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 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 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 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 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 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 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钢结构工程的类似业绩无须在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 化工作平台查询,无须在投标文件内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省入吉建筑业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按照其文件要求办理入 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9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 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 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 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 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 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 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吉林省中蕴华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7室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三(吉林省同晟科 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三(吉林省同晟科 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其他 农安县农畜产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ZYHT2025-0203-GC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农畜产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建 设。招标人为农安龙宇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农安县农畜产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JLZYHT2025-0203-GC14 2.3 建设规模新建丙类加工车间、消防泵房及水池、岗亭、草料棚、散养区,建筑面积 1 314009 平方米;改造办公楼、锅炉房、公厕,建筑面积共3451.4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竣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 等全部工程内容。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农安县哈拉海镇车站村(铁路西)。 2.6计划工期:2025年3月30日至2026年7月31日,共计 488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 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 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 自 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 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 岗位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 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 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 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 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 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 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钢结构工程的类似业绩无须在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 化工作平台查询,无须在投标文件内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省入吉建筑业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按照其文件要求办理入 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9 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 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 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 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 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 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 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吉林省中蕴华太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707室。 4.3方式:登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 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登记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 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4文件售价:15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时00分。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三(吉林省同晟科 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入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0 招标人:农安龙宇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滨河街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蕴华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龙宇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滨河街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蕴华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b@zrhtcn.com 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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