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发集团建设项目用地表土剥离工程咨询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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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发集团建设项目用地表土剥离工程咨询招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发集团建设项目用地表土剥离工程咨询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JGJ-25ZFFW0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发集团建设项目用地表土剥离工程咨询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龙翔产投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的表土剥离工程技术咨询工作,土壤剥离方案编制,调查、技术咨询服务及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情况调查,编制表土剥离方案,设计 管护措施及验收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发集团建设项目用地表土剥离工程咨询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发集团建设项目用地表土剥离工程咨询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7 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材料加盖 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zhongjingguoji8888@163.com,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 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 101 开标四室,逾期送达的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 101 开标四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新发集团建设项目用地表土剥离工程咨询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发集团建设项目用地表土剥离工程咨询招标。
2.2 招标范围:龙翔产投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的表土剥离工程技术咨询工作,土壤剥离方案 编制,调查、技术咨询服务及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情况调查,编制表土剥离方案,设计管护措施及验收等。
2.3 时限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4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标准等要求。
2.5 成果或目标要求:提交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及相关深度要求的咨 询成果文件,并配合提供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以及辅助协调相关行管部门的验收工作。2.6 选择家数:2 家。
2.7 报价:折扣系数招标,最高综合折扣系数 0.93。
2.8 取费标准:取费参考《吉林省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费计列参考标准》等相关 文件。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在长春市完成工商登记,外地企业需在长春设有分支 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长春新区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无利害关系。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土地管理、水工环或测绘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近三年(2022 至今)有相关工作业绩。
4)近三年(2022 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 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 购网”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2、2023)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 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 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投标人须提 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社会保 险的凭据证明等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招标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双方的合同约定,从事经 营活动;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 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7 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 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zhongjingguoji8888@163.com,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 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整,售后不退。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3 月 2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 101 开标四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 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科技信息产业园 7 层 联系方式:***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 A 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科技信息产业园 7 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 A 座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hongjingguoji8888@163.com
舂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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