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臻园 A 区、B 区、C 区建设项目勘察(招标编号:CCS20250228FJSZ06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臻园 A 区、B 区、C 区建设项目勘察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400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房地产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A 区总用地面积 9893 平方米,建设 3 栋建筑,总建筑面积 30000 平 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37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300 平方米;B 区总用地面积 9767 平方 米,建设 4 栋建筑,总建筑面积 254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400 平方米;C 区总用地面积 11062 平方米,建设 6 栋建筑,总建筑面积 35000 平方米,地上建 筑面积 27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000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臻园 A 区、B 区、C 区建设项目勘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臻园 A 区、B 区、C 区建设项目勘察)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 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 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文件执行。
(4)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 址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项目负责人备案信 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且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
3.3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 记并公示的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意一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及人员网站公示页截图及查询 网址并加盖企业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 日期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3 日 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 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 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 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 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 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 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7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 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
(2022 年 03 月 23 日至 2025 年 03 月 23 日)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 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 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03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B208(大)开标室电子上传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B208(大)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臻园 A 区、B 区、C 区建设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CS20250228FJSZ06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臻园 A 区、B 区、C 区建设项目已由吉林
省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项目备案流水号 2025011522017903100456、
2025011522017903100455、2025011522017903100454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 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 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臻园 A 区、B 区、C 区建设项目勘察。2.2 项目概况:A 区总用地面积 9893 平方米,建设 3 栋建筑,总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地 上建筑面积 237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300 平方米;B 区总用地面积 9767 平方米,建设 4 栋建筑,总建筑面积 254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400 平方 米;C 区总用地面积 11062 平方米,建设 6 栋建筑,总建筑面积 350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 积 27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000 平方米。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 招标范围:完成高新臻园 A 区、B 区、C 区建设项目的勘察工作,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深基坑支护设计、基坑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
2.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完成。
2.7 项目总投资:A 区:28000 万元;B 区:24000 万元;C 区:32000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 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 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文件执行。
(4)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 址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项目负责人备案信 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且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
3.3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 记并公示的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意一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及人员网站公示页截图及查询 网址并加盖企业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 日期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3 日 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 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 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 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 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 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 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7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 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22 年 03 月 23 日至 2025 年 03 月 23 日)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
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 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 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5 年 03 月 03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3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 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 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 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 易活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投标人公布。4.5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3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 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 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B208(大)开标室。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 APP 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 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腾讯会议 APP 搜索会议号(395 510 876)加入会议进行直播,进入视频 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名称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所有投 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产生的 其他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 表。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 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 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 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不实承诺,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 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 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荷园路 777 号怡众名城 G14 栋四单元 3-7 层 联系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三楼 328 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35731
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02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荷园路 777 号怡众名城 G14 栋四单元 3-7 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区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JLSZJXMG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