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6、7、8号展馆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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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6、7、8号展馆拆除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6、7、8 号展馆拆除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LFL2025-03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6、7、8 号展馆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6、7、8 号展馆拆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6、7、8 号展馆拆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二楼开标三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二楼开标三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6、7、8 号展馆拆除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招 标,招标人为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6、7、8 号展馆拆除项目
2.2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招标范围:建筑面积 44624.91 平方米,钢结构厂房,中标人负责将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等拆除物全部拆除,并将建筑垃圾运出,拆除的材料全部运出拆除场地外,拆除现场要 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4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2.5 最低限价:净残值最低限价 750 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净残值 (中标价格)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 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 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 2023 年之间的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招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前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 或完税证明等,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本单
位公章)
3.9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前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加盖本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 2025 年 03 月 07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4.2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 一个 PDF 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64690868.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在邮件中写明联系 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 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 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法人授 权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3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递交地点(即开 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二楼开标三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低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5.6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5636864894)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 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开发区会展大街 10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401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46908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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