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高精度传感器研发生产中心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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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高精度传感器研发生产中心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高精度传感器研发生产中心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ZSZB25-31、3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高精度传感器研发生产中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高精度传感器研发生产中心项目(一标段); (002)长春
禹衡光学有限公司高精度传感器研发生产中心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高精度传感器研发生产中心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2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高精度传感器研发生产中心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
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5)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6)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5-31、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高精度传感器研发生产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
为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标段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建设地点、最高投标限价、质量标准:
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建设地点最高投标限价(元)质量标准
JLZSZB25-31 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高精度传感器研发生产中心项目(一标段)实验室装
饰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标之日起65日内完工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内
2121757.99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JLZSZB25-32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高精度传感器研发生产中心项目(二标段)
801534.3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一
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
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4.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6)被授权人身份证。
4.4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每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伟峰东
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一标段:
贰万元;二标段:捌仟元。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7.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飞跃东路333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飞跃东路333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jlzs998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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