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精密仪器与装备研发区、教学及科研试验区室外管网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精密仪器与装备研发区、教学及科研试验区室外管网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精密仪器与装备研发区、教学及科研试验区室外管网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精密仪器与装备研发区、教学及科研试验区室外管网维修 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SDZB2025-1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精密仪器与装备研发区、教学及科研试验区室外管网维修改造 项目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00 万元,招 标人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含研发园区室外管线更换,更换管道包括生活水系统,消防系统,室外道 路及绿化恢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精密仪器与装备研发区、教学及科研试验区室外管网维修 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精密仪器与装备研发区、教学及科研试验区室外管网维修 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 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效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 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
西行 50 米,合肥路 3013 号);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 西行 50 米,合肥路 3013 号);
七、其他
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精密仪器与装备研发区、教学及科研试验区室外管网维修改造项 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25-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精密仪器与装备研发区、教学及科研试验区室外管网维修 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科学院审批通过,批准文号为科发建复字【2025】5 号,项目业主(招标 单位)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建设资金为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 公开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精密仪器与装备研发区、教学及科研试验区室外 管网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园区;
2.4 工程规模:本工程含研发园区室外管线更换,更换管道包括生活水系统,消防系统,室 外道路及绿化恢复;
2.5 计划投资额:约 1000 万元;
2.6 计划工期:2025 年 4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根据招标人园区使用情况,可调整 施工段及施工时间。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资质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至今) 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达到 700 万元(含)
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 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 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 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投标 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提供近期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 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 期起至 2022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新成立 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 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 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 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 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 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期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 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 期限等。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 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遵守招标人单位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灰尘、噪音等环境保护,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科研生产。
⑴投标人进行现场施工时必须服从招标人、监理单位的要求、管理,如有 8 小时内暂时停工 不给予计费(以监理通知单为准)。
⑵现场没有搭设临时生活区的位置,投标人需在施工场地外自行安排临时生活区位置,由此 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 得作为投标人延长工期的理由。
⑶投标人施工时须服从招标人、监理的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的安全文明、质 量、环境卫生等问题没有按期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出整改并对投标人进行罚款,罚款比例上限可达总合同款的 10%。
⑷投标人须按《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文 件材料整理工作指南》整理的建设施工档案,并经招标人档案室验收。
⑸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所园区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与秩序,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出 入、安全生产、用火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理、清运、清扫建筑垃圾,恢复绿化,保持园区道路畅通;施工车辆按指定路线或区域行驶、停放,上下班高峰期间严禁施工车辆、机械在所区内的道路行驶;必须停水、停电及产生较大气味、灰尘的施工内容,要周密做好 施工计划安排,尽量缩短工期并提前 7 天向招标人等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违反 规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⑹投标人施工时须执行《关于加强长春市工程机械排气污染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场文明施
工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⑺投标人施工时须使用环保材料,提供现场材料合格的环保检测报告。
⑻投标人必须保障农民工正当权益,保证不发生农民工到政府相关单位及建设单位上访、堵 门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上述事件,除按政府相关单位的规定办理外还对投标人进行每次不高 于合同价款的 1%的处罚。
⑼投标人做好现场既有管线、电缆、地面、防水、空调、外墙管线、周边环境等成品保护, 须人工挖探坑,因施工时对原有管线造成破坏,产生事故影响科研工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 赔偿并接受处罚。
⑽因施工破坏周边环境,投标人需按原做法恢复或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处理,投标人在报价中 自行考虑费用,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
⑾严格禁止施工单位从地沟内进入实验室,一经发现即刻清场。
⑿施工现场场地有限,涉及二次倒运等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得作为投标人延长工期的理由。
⒀施工单位承诺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37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 通知》(建办质〔2018〕31 号),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评审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⒁投标人施工前需编制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如收到科研人员的投诉,除马上整改外,按 照每次 2000-10000 元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⒂投标人承诺严管工地水、电焊等用(动)火安全,严禁施工现场吸烟等事宜,每天召开班 前安全教育会,施工现场配齐消防设施、焊工持证上岗。
⒃按照省、市、经开区及招标单位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严格的防疫防控管理措施。
⒄安装围挡,封闭施工,建立独立的施工区域和施工通道;垃圾及材料只能堆放在施工区域 内,其他区域(包括室外)的临时堆放需经招标人批准,并在约定时间内清除。
⒅投标人报价包含施工区域封闭围挡、成品(地面)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再另行支 付措施费。
⒆施工时投标人在现场须设置 24 小时专人看护,并保证现场照明达到安全级别,防止出现 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该项费用。
⒇投标人需遵循所园区保密要求,在指定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不可进入施工区域外,如发现按照招标人单位制度进行处罚。
(21)土方外运由投标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费用。投标人应随时保证园区运输道路清理干净,不能对园区环境造成污染。
(2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 3 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合同签署及出具预付款保函。
上述⑴-(22)项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 处罚方法:发包人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对承包人的处罚,通过监理通知单形式通知给承 包人,一经通知立即生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4 月 3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获取招标文件。
4.2 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 CA。
(2)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17 室,技 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 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 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 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 行 50 米,合肥路 3013 号);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 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 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 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 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 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 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 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 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单位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 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 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 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 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3888 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临河街 3300 号东皇集团 3 楼 310 室
联 系 人:王峰
联系电话:0431-84629898
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241 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28
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 6188 号
邮编:13003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3888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huangbo2007070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河街 3300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54288852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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