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车库新建及配套设施整治项目招标公告(2025-JW08-G1003)
【招标公告】车库新建及配套设施整治项目招标公告(2025-JW08-G1003):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吉林市 | 采购单位 | 吉林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中蕴华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车库新建及配套设施整治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车库新建及配套设施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JW08-G1003(JLZYHT2025-0303-GC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库新建及配套设施整治工程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吉林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100%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特征:建筑工程;
2、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3、建设规模:外墙面、取暖设施改造、路面改造、新建车库、室内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最高限价:475.1216万元;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6、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竣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③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③具有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且不得为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伙企业。
8、外省入吉建筑业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按照其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9、信誉要求:(1)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建设单位进行报名登记。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建设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将如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4795035@qq.com(联系人张助理,联系方式:15944268686),投标单位应在邮件中列明投标单位名称及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登记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扫描件;
(7)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扫描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三(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吉林某单位
地址:吉林市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中蕴华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商务中心7楼
车库新建及配套设施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JW08-G1003(JLZYHT2025-0303-GC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库新建及配套设施整治工程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吉林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100%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特征:建筑工程;
2、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3、建设规模:外墙面、取暖设施改造、路面改造、新建车库、室内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最高限价:475.1216万元;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6、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竣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③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③具有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且不得为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伙企业。
8、外省入吉建筑业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按照其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9、信誉要求:(1)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建设单位进行报名登记。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建设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将如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4795035@qq.com(联系人张助理,联系方式:15944268686),投标单位应在邮件中列明投标单位名称及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登记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扫描件;
(7)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扫描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三(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吉林某单位
地址:吉林市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中蕴华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商务中心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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