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吉林松原市 发布日期:202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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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松原市 采购单位 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DFHT2025-0304-CG1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O万元,招标人为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食品级聚合氯化铝,液体,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一标段); (002)松原市自来水有 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 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承担能力。 3.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24年1 月1日不足1年或2024 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02 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 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承担能力。 3.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 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 年成立至2024年1 月1日不足1年或 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707室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10 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 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711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711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25-0304-CG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 0 1 落实,招标人为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标段划分: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地点 1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一标段)DFHT2025-0304-CG14-(1)松原 市江南招标人指定地点 2 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二标段)DFHT2025-0304-CG14-(2)松原 市江北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采购食品级聚合氯化铝,液体,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4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涉及饮用水卫 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承担能 力。 3.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 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 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 年成立至2024年1 月1日不足1年或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07室。 4.3方式:登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 公章(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 授权人)。 4.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788 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临江街 联系人: ***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临江街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DFHTZB6699@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化/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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