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回填料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吉林辽源市
发布日期: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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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辽源市 |
采购单位 |
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回填料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回填料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YHCZX2025-12(HC))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辽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回填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单价合计限价人民币498元/m³(含税金),招标人为
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内容:采购混砂、山皮石、碎石、石粉料、净沙回填料。本项目合同金额约
为40万元(暂定),结算时按实际提供的数量进行结算。招标范围材料的提供,包括运输、
卸载、验收、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回填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回填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
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能力,能满足招标内容中的
技术要求和供货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投标截止
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拒绝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投标截止日前
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拒绝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入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
的项目负责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附投标截
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
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入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9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
标。
3.9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
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
同),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
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
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
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
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内容采购混砂、山皮石、碎石、石粉料、净沙回填料。本项目合同金额约为40
万元(暂定),结算时按实际提供的数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材料的提供,包括运输、卸载、验收、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3.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合计限价):人民币498元/m³(含税金)。
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要求供货,随用随取,不囤货。急须材料时保证在1小
时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货地点:辽源市市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行业现行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2日9:00时,地点为辽
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9.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
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无需密封),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1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2.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3.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龙山东路37号(魁星楼东侧河滨水厂院内)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lyhczx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慧开律师事务所三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yhczxgs@163.com
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费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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