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净月空天装备智造产业园A区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净月空天装备智造产业园 A 区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CS20250409FJSZ03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净月空天装备智造产业园 A 区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89.5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109045㎡,总建筑面积 1696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64800㎡,地下建筑面积 48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及孵化中心、宿舍、中小型厂房、设备 用房、污水处理用房、地下车库等配套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净月空天装备智造产业园 A 区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净月空天装备智造产业园 A 区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 土工程(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 210 开标室电 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 210 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项目编号:CCS20250409FJSZ03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空天装备智造产业园 A 区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长净经 审字以【2025】6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 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 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净月空天装备智造产业园 A 区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2.2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方案、初步设计及与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基坑监测、基坑支 护设计等)。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109045㎡,总建筑面积 1696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64800㎡,地下建筑面积 48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及孵化中心、宿舍、中小型 厂房、设备用房、污水处理用房、地下车库等配套附属设施。
2.4 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区,东至新城大街、西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新城丙十路、北至 新城丙十二路。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天。
2.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 土工程(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 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3.6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内投标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 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 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锁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 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
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 5 月 7 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长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 210 开标室。
6.2 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原件,实行远程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 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6.4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 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 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6.5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 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 议人员应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 全称+本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准时全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 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交易 中心工作人员。
6.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7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277 号
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六合福田(垠禄新界)7 层 715 号 联系人:
***
电话:
***(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277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六合福田(垠禄新界)7 层 715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洱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