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道路规划及电子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道路规划及电子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道路 规划及电子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WBZB 2025-02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道 路规划及电子文件技术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172.052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1合同包; (002)02合同包; (003)03合同包; (004)04合同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1合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202合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303合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404合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1日 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17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川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安龙泉立交桥交汇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855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道路规划及电子文件 技术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道路规划及电子文件技术 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2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WBZB 2025-020;
1.2项目名称: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道路规划及电
子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1.3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1)高速公路主线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主线全长140.04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设特大桥10306米/3座、大桥5487.5米/20座、中桥1761米/26座、小桥168米/8座、涵 洞179道,互通立交12座、分离立交21座、通道77道、天桥47座,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管理分中心1 处、管理处2处、养护工区3处、收费站9处。
路线起于长春绕城高速与G102交叉处附近,设龙湖枢纽互通与长春绕城高速转换,设兴华互通与兴 北大路衔接,路线向东北,经卡伦湖街道、龙嘉街道,在双丰村东南跨越饮马河,在苇子沟街道北设月 明楼枢纽互通与在建的长春都市圈环线高速交叉,后继续向东北,经城子街街道、上河湾镇,在朝阳乡 东北跨越松花江,经秀水镇、闵家镇,止于榆树市西北双井村北侧,设置万隆枢纽互通与铁科高速转换。
(2)连接线
①九台连接线1:路线全长2.53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 宽度25.5米。设大桥147米/1座,平面交叉3处。
②榆树连接线1:路线全长4.66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 宽度 25.5米。设小桥19米/1座,涵洞5道,平面交叉6处。
1.4 合同包划分、采购范围及最高磋商限价:
| 合同包 | 类别 | 最高磋商 限价 | 采购范围 |
| 01 | 环境 监测 | 35.852 万元 | 根据已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有关法规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负责编制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并定期提交季度监测分 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复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内 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并提供有关指导意见等。 |
| 02 | 水土 保持 监测 | 45.2 万元 | 根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有关法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 监测工作。具体内容包括:负责编制水保监测实施方案,并定期提交季 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的批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施工 期和缺陷责任期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并提供有关指导意见等。 |
| 03 | 水土 保持 监理 | 41 万元 | 编制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实施方案,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对水土保持设施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施工期及缺 陷责任期内水土保持监理,定期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报告;完成各级 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水土保持监理相关的数据及 报告;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监理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采 购人完成项目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项目日常水 土保持咨询;施工期由于与原水土保持报告书不符而发生的变更工作;根据现行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完成与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相 关的其它服务。 |
| 04 | 道路 规划 及电 子文 件 | 50 万元 | 按照国家、行业及吉林省有关相应标准和要求完成本项目道路规划 及电子文件编制工作,达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采购人 要求完成审批手续(如需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及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 测量、分析研究、专家评审时汇报和组织会务等; (2)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必要的修改、调 整、补充等; (3)按照采购人要求办理相关报批等(报告及批复范围须满足相关 要求)。 (4)其他后续工作。 |
1.5质量要求(采购需求):满足国家、吉林省及行业现行有关要求。
1.6服务期限:(01~03合同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04合同包: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
1.7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资质、业绩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 合同包 | 类别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 01 | 环境监测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可以承担本项目环境监测 服务的有效《检验检测机 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 2020年1月1日至 今,至少完成过1项 类似项目。 | 磋商供应商自有人 员,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 |
| 02 | 水土保持监测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020年1月1日至 今,至少完成过1项 类似项目。 | 磋商供应商自有人 员,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 |
| 03 | 水土保持监理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 | 2020年1月1日至 今,至少完成过1项 | 磋商供应商自有人 员,中级及以上技术 |
| | 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 类似项目。 | 职称。 |
| 04 | 道路规划及电子文件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 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 级及以上资质。 | 2020年1月1日至 今,至少完成过1项 类似项目。 | 磋商供应商自有人 员,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 |
2.2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 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2.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5拒绝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2.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否则无效。
2.7 供应商可对所有合同包进行磋商,可在多个合同包中标(兼投兼中)。
三、取采购文件
3.1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发售。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磋商报名表等资料的扫描 件(需加盖单位章)发送至305827318@qq.com邮箱,邮件发出后请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核查资料的完整 性(联系方式:13944878055赵先生),核查通过后方可递交采购文件购买款,采购代理机构将确认并邮寄 采购文件。
(1)磋商报名表格式如下:
|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道路规划及电子文件 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
| 报名表 |
| 磋商单位 (全称) | 合同 包 | 磋商联系人 | 附件 (扫描件加盖公章) |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 采购文件 邮寄地址 |
| | | | | |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
(2)采购文件收款银行账号及户名如下: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东盛支行
户 名:孟德巍
卡 号:6214 8397 3471 0122
3.2供应商需按合同包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4.1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磋商预备会。
4.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
(1)磋商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三楼会议 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855号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院内】。
(2)磋商时间: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三楼会 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4每位磋商供应商应递交人民币2000元/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参加多个合同包磋商的,按合同包分 别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 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 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安龙泉立交桥交汇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855号 联系人:赵鑫刘世远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