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配电室设施及应急供电维修改造项目10kV电增容配电室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配电室设施及应急供电维修改造项目10kV电增容配电室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配电室设施及应急供电维修改造项目10kV电增容配电室维修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配电室设施及应急供电维修改造项目 10kV 电增容配电室维 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ZB2025-1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配电室设施及应急供电维修改造项目 10kV 电增容配电室维修改 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0 万元,招标人为中 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配电室设施及应急供电维修改造项目 10kV 电增容配电室维 修改造,所有变配电室均在一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配电室设施及应急供电维修改造项目 10kV 电增容配电室维 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配电室设施及应急供电维修改造项目 10kV 电增容配电室维修 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 级、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应 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 西行 50 米,合肥路 3013 号)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 西行 50 米,合肥路 3013 号)
七、其他
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配电室设施及应急供电维修改造项目 10kV 电增容配电室维修改造 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25-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配电室设施及应急供电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科学院 审批通过,批准文号为科发建复字【2025】5 号,项目业主(招标单位)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 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建设资金为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 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配电室设施及应急供电维修改造项目 10kV 电增容 配电室维修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电子版图纸作为参考;
2.3 建设地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园区;
2.4 工程规模:高端光学元件研制区配电室设施及应急供电维修改造项目 10kV 电增容配电 室维修改造,所有变配电室均在一层;
2.5 计划投资额:约 1100 万元;
2.6 计划工期:2025 年 5 月 1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2025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设备进场 安装及外线施工并具备送电条件;增容工程需要协调供电部门保证我方用电需求,实现无缝 衔接,不间断供电;高压变电室停电改造时间根据项目业主单位科研工作安排,投标单位须 无条件服从。
2.7 质量标准:(1)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 规范合格送电标准。(2)办理该工程相关用电竣工验收手续并负责按时送电、对项目业主单 位操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培训。(3)按照项目业主单位及长春市供电公司要求,完成验 收所需的全部档案资料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及以 上资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 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至今) 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达到 700 万元(含)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 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 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否则将 否决其投标。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 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 期起至 2022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新成立 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 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 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 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 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 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期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 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 期限等。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 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监理单位安排、遵守招标人单位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 制度,同时,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⑴投标人进行现场施工时必须服从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的要求、管理,如有 8 小时 内暂时停工不给予计费(以监理通知单为准)。
⑵投标人施工时须服从招标人、监理的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的安全文明、质 量、环境卫生等问题没有按期达到招标人、监理单位、总包单位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出整改 并对投标人进行罚款,罚款比例上限可达总合同款的 10%。
⑶投标人在满足供电部门档案要求外,还须按长春市城建档案馆及《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 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整理工作指南》整理的建设施工 档案,并经上述部门验收归档。
⑷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园区及施工现场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与秩序,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 人及总包单位的出入、安全生产、用火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理、清运、清扫建 筑垃圾,恢复绿化,保持园区道路畅通;施工车辆按指定路线或区域行驶、停放,上下班高 峰期间严禁施工车辆、机械在所区内的道路行驶;必须停水、停电及产生较大气味、灰尘的 施工内容,要周密做好施工计划安排,尽量缩短工期并提前 7 天向招标人等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⑸投标人施工时须执行《关于加强长春市工程机械排气污染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场文明施 工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⑹投标人承诺根据项目整体进度,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增容工程需要协调供电部门 保证我方用电需求,实现无缝衔接,不间断供电并办理电力工程验收手续及送电。
⑺投标人必须保障农民工正当权益,保证不发生农民工到政府相关单位及建设单位上访、堵
门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上述事件,除按政府相关单位的规定办理外还对投标人进行每次不高 于合同价款的 1%的处罚。
⑻投标人做好现场既有管线、电缆、地面、防水、外墙管线、周边环境等成品保护,因施工 时对原有管线造成破坏,产生事故影响科研生产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赔偿并接受处罚。⑼施工现场场地有限,涉及二次倒运等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得作为投标人延长工期的理由。
⑽施工单位承诺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37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 通知》(建办质〔2018〕31 号),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评审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⑾投标人施工前需编制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如收到科研人员的投诉,除马上整改外,按 照每次 2000-10000 元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⑿投标人承诺严管工地水、电焊等用(动)火安全,严禁施工现场吸烟等事宜,每天召开班 前安全教育会,施工现场配齐消防设施、焊工持证上岗并办理动火证。
⒀按照省、市、经开区及招标单位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
⒁投标人需遵循所园区保密要求,在指定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不可进入施工区域外,如发现按照招标人单位制度进行处罚。投标人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签署安全协议与保密协 议。
⒂响应人须免费对项目业主单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⒃负责办理工程竣工及向电力部门办理报验、送电等手续。
上述⑴-(16)项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 处罚方法:发包人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对承包人的处罚,通过监理通知单形式通知给承 包人,一经通知立即生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获取招标文件。
4.2 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 CA。
(2)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17 室,技 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 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 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 年 5 月 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 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 行 50 米,合肥路 3013 号);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 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 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 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 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 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 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 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 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单位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 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 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 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 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3888 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临河街 3300 号东皇集团 3 楼 310 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241 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诟费
加
博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 6188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3888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huangbo2007070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河街 3300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851757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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