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改造热计量及脱硫系统数据接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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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改造热计量及脱硫系统数据接入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改造热计量及脱硫系统数据接入服务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L2025-04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改造热计量及脱硫系统数据接入服务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1.5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改造热计量及脱硫系统数据接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改造热计量及脱硫系统数据接入服务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3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3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七、其他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改造热计量及脱硫系统数据接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4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5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改造热计量及脱硫系统数据接入服务项 目; 1.2 项目编号:JLFL2025-0405; 1.3 预算金额:31.5 万元; 1.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服务内容:(1)接入汽改水换热站数据;(2)蒸汽计量监测系统服务器迁移,重新配 置热计量监测系统服务器;(3)营口分公司、云港分公司锅炉脱硫数据接入现有调度系统。1.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或企 业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 财务报表,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的,需提 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 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参与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 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3.售价:5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 的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须为本单位 员工且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被授权人员姓名,要求提供近六个月的);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 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 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3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 111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4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818684905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 11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401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46908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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