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BA202500314]系列功能保健食品备案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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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药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系列功能保健食品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吉林省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BA202500314]系列功能保健食品备案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4 19:56:25
采购信息
明细清单
信息咨询
发布时间:2025-04-14 19:56:25
采购信息
| 项目编号 | BA202500314 | 项目名称 | 系列功能保健食品 |
|---|---|---|---|
| 经办人单位 | 药学院 | 经办人 | 金向群 |
| 预算金额 | ***.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 | ***.00 人民币 |
| 成交供应商 | 吉林省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绿园经济开发区西景路299号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药学院 |
| 付款方式 | 服务完毕验收合格后100%付款。 | ||
| 供应商联系手机 | *** | 服务时间 | 2025年04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01日 |
| 服务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绿园经济开发区西景路299号 | ||
| 验收方式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 售后服务要求 | 1.甲方在乙方完成两个品种的现场核查,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并配合甲方完成现场核查工作,所生产出来的保健食品应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并获得国家颁发的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 2.1实验结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合格的保健食品样品两份(国家局现场抽样)。 2.2成果交付地点:乙方单位(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绿园经济开发区西景路299号)。 2.3成果支付时间:成交单生效后在服务时间内,如因甲方对原辅料供应等原因导致生产延期,成果支付时间自动顺延。3.乙方协助甲方涉及本成交单内涉及现场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乙方研究人员应对甲方提供的非公开资料,试验数据,试验结果等内容保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相关资料。 | ||
明细清单
| 采购品目 | 药学研究服务 | 名称 | 系列功能保健食品 |
|---|---|---|---|
| 单位 | 项 | 数量 | 1 |
| 单价 | ¥200,000.00 | 总价 | ¥200,000.00 |
|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巨康牌秘宝软胶囊及舒神灵牌五仁软胶囊的现场核查”, 并支付经费,乙方接受委托,按本服务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试验方案,获取真实可靠的生产样品,撰写相应的生产记录,并获得评审机构通过。 2.服务技术:标准试验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程序》,完成两个样品的生产。二、协议履行 1.试验研究 1.1 试验样品:甲方提供生产方案; 1.2 试验资料:甲方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如产品技术要求配方工艺、说明书等;1.3 试验方法:乙方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规章”进行生产;1.4 试验周期:乙方收到符合生产要求的原辅料后,在成交单的服务时间内(2025 年 4月22日—2025年5月1日)完成试验; 1.5 乙方负责提供相关的资质性文件,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客观真实的进行生产,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必要的核查工作;1.6 此生产样品只对本次提供的原辅料负责; 1.7 试验结果的知识产权与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外泄、供他人使用,披露或发表;1.8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样品不合格,其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但如因政策变化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增加试验或内容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按下列进度和规定完成生产工作2.1 乙方收到符合生产要求的原辅料后,在成交单的服务时间范围内完成试验; 2.2 乙方用甲方提供的原辅料完成生产及有关数据资料的整理工作。若不能按期完成双方协商解决;2.3 生产过程如遇到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如自然灾难,国家重大事件发生等)影响,生产周期顺延;2.4 乙方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要求生产样品,包括生产记录; 2.5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生产样品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的审评过程中,出现需补充的材料(含甲方委托第三方的资料),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6.甲方需提供给乙方产品和企业的相关信息及资质,主要包括:申报产品配方、生产工艺、 产品说明书、质量标准等资料等。3.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经费和报酬3.1 成交单总金额:贰拾万元整(¥***.00); 3.2 在乙方生产期间由于甲方原因而要求生产工作终止时,甲方已支付研究经费不予退还。 4 其它事项 4.1 本协议一经签订,必须共同遵守; 4.2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4.3 后续如有补充协议具有同样效力。 | ||
信息咨询
| 吉林大学招标与备案(采购)管理中心 | 设 备 类:林老师: 0431-85167310 工 程 类:白老师: 0431-85167313 服务及其他货物:李老师: 0431-85167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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