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OS项目实验室条件改造洁净工程施工--纯水处理系统采购(含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OS项目实验室条件改造洁净工程施工--纯水处理系统采购(含安装)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OS项目实验室条件改造洁净工程施工--纯水处理系统采购(含安装)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OS 项目实验室条件改造洁净工程施 工--纯水处理系统采购(含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SDZB2025-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OS 项目实验室条件改造洁净工程施工--纯水处理系统采购(含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 199.8 万元,招标人为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OS 项目实验室条件改造洁净工程施 工--纯水处理系统采购(含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OS 项目实验室条件改造洁净工程施 工--纯水处理系统采购(含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OS 项目实验室条件改造洁净工程施工--纯水处理系统采购(含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单位应是拟比价产品生产厂家,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具 备本项目履行合同能力;
3)响应单位须提供近(2023 年)年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单位,不得 参加本项目比价;
5)按本比价公告的规定获取比价文件;
6)响应单位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单位;
7)比价响应单位近三年(2022 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同类项目 100 万元(含)以上的销 售业绩(需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比价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比价;
9)与项目业主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 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价。违 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比价均无效;
10)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响应单位必须服从项目业主安排、遵守项目业主单位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到长春市临河街 3300 号东皇大厦 310 室获取比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临河街 3300 号东皇大厦 311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临河街 3300 号东皇大厦 311 开标室
七、其他
1、比价条件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OS 项目实验室条件改造洁净工程施工--纯水处 理系统采购(含安装)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公开比价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公开比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参加比价。
2、项目概况与比价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OS 项目实验室条件改造洁净工 程施工--纯水处理系统采购(含安装)项目;
2.2 项目编号:SDZB2025-2;
2.3 预算金额:约 199.8 万元(报价包括主材、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卸车费 以及现场测量费、安装费、增值税费);
2.4 采购内容及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比价文件;
2.5 供货周期:30 天;
2.6 本次公开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比价;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单位应是拟比价产品生产厂家,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具 备本项目履行合同能力;
3)响应单位须提供近(2023 年)年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单位,不得 参加本项目比价;
5)按本比价公告的规定获取比价文件;
6)响应单位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单位;
7)比价响应单位近三年(2022 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同类项目 100 万元(含)以上的销 售业绩(需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比价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比价;
9)与项目业主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 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价。违 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比价均无效;
10)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响应单位必须服从项目业主安排、遵守项目业主单位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4、比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价者,请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临河街 3300 号东皇大厦 310 室 获取比价文件。获取比价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或者与原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相关 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近三年(2022 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同类项目 100 万元(含)以上销售业绩证明文件(需 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2 比价文件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价会议开始时间,下同):2025 年 4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比价会议地点,下同):长春市临河街 3300 号东皇大厦 311 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5.4 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比价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比价保证金;
5.5 当响应单位的有效比价报价超出项目业主设定的最高比价限价时,该比价报价视为无效 报价。
5.6 响应单位不足三家时,项目业主将重新比价或采用其他方式确认供应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 1 幢 11 层 1101-09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851757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河街 3300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851757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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