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咨询项目(2025年至2028年)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4-23
【招标公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咨询项目(2025年至2028年)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咨询项目(2025年至2028年)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咨询项目(2025 年至2028 年)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HYZB-2025-1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咨询项目(2025 年至 2028 年)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1.16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
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改进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梳理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健全安全管理责
任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运营线路的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提供专家支撑:为应
急预案修订、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服务期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咨询项目(2025年至2028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咨询项目(2025 年至2028年))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国家一级安全评价师资格或相关专
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2020 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至少一项及以上轨道交通工程安
全管理服务咨询的相关类似业绩。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及以上轨道交通工程安
全管理服务咨询的相关类似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 年度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
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4月22日08时30分到2025 年04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7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
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
单元1016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如下:(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加
盖公章;(3)法人授权书原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近五年(2020
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加盖公章;(6)信用
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信息生成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法人和其他组
织信用信息生成日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
截止时间的期间);(7)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
25 栋2单元101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2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
25 栋2单元1016室)
七、其他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咨询项目(2025 年至2028 年)招标公告(资
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5-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咨询项目(2025 年至2028 年),招标
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
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咨询项目(2025 年至2028年)。
2.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
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城市轨道
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通过第三方咨询服务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
开展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和减少灾害事故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
业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分析
和处理,以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和减少灾害事故损失。具有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社
会财富损失,减轻保险费负担,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作用。
提升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水平重要途径.集团公司各个层面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于受专业、
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只熟悉本专业业务以及管理、检查经验有限的问题,不能全面、系
统地检查并反馈存在的安全问题,导致安全管理水平不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不强,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相对较高,开展安全第三方咨询服务,是解决当前问题直接有效的办法,
并能建立健全运营生产和施工建设第三方专家数据库,为下一步现场检查、隐患治理、事件
事故调查分析等提供强有力的专家技术支持。
2.4 招标范围改进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梳理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运营线路的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提供专家支撑:为应急预案修
订、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国家一级安全评价师资格或相关
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至少一项及以上轨道交通工程
安全管理服务咨询的相关类似业绩。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及以上轨道交通工程
安全管理服务咨询的相关类似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 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 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
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即可】。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
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2日至2025 年0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问,下同),
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五年(2020 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加
盖公章;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信息生成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
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法
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生成日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的期间);
(7)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吉林
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025年04月2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皿φ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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