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四平市
发布日期:2025-04-23
【招标公告】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四平市 |
采购单位 |
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厂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JC-2025041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JLJC-20250418。2、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渗滤液
应急处理项目。3、预算金额:***元/吨,共4200吨。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项目
概况: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详见招标文件。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7、服务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院内。8、质量标准
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0、资格审
查方式:资格后审。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资
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
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
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28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地点: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方式:
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
箱(103975079@qq.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
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
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
至代理机构邮箱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
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加
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查询证明加盖公
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证明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JC-20250418。
2、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
3、预算金额:***元/吨,共4200吨。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概况: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7、服务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院内。
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
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
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方式: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
机构邮箱(103975079@qq.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
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
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
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
单”的记录查询证明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查询证明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7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
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环城
路支行;帐户名称: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账号:420001320920000793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厂
地 址: 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河北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立交桥下1号楼1-511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日联系人:***
电话:*** (办公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厂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河北村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立交桥下1号楼1-511
联系人: ***
电 话:
***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倦入)乞鬈(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杓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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