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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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
(招标编号:ZWZB20250422-01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农机作业; (002)长春
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种子;(003)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
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化肥; (004)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
资资源库一农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农机作业)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2023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
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 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
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对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
库(2016〕125号)。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2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种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
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 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
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对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
库(2016〕125号)。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3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化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2023 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
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 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
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对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
库(2016〕125号)。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4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农药)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
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
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对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
库(2016〕125号)。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3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5月13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3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中维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 年5月1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
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四个标段。
一标段项目名称: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农机作业
项目编号:ZWZB20250422-019-1
二标段项目名称: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种子
项目编号:ZWZB20250422-019-2
三标段项目名称: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化肥
项目编号:ZWZB20250422-019-3
四标段项目名称: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春耕物资资源库-农药
项目编号:ZWZB20250422-019-4
2.入围家数:一标段:入围三家供应商。二标段:入围三家供应商。三标段:入围三家供应
商。四标段:入围三家供应商。
3.采购需求:农机作业、种子、化肥、农药入围。
4.服务期限:一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
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
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对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
库(2016〕125号)。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3日8:30至2025年4月28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栋21楼2111
室)。
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机并加盖公章。
(3)法人亲自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1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栋21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栋21楼
联系人: ***
电 话:
19944852185
电子邮件: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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