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医用纯水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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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医用纯水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医用纯水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20250820-CGO1-G-C)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医用纯水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0万元,招标人为北华大学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医用纯水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医用纯水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 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投标人所投设备纳 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3.3所投设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 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 械备案凭证。以上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申请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2025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 承诺书)。 3.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7近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 犯罪行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 重违法企业名单。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3.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3.12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整个采购活动中不得更改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9臼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四开标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13 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四开标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医用纯水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高建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网上邮箱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13点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0820-CGO1-G-C; 2.项目名称: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医用纯水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万元; 5.标段划分: 包号标段名称简要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 (万元)备注 01包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医用纯水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01包医用纯水机,详见第三 章“磋商技术需求”1台4.00 6.采购需求采购性能可靠、技术先进、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如YY、GB、GMP等)的 设备,满足检验科及输血科日常检测、样本处理、试剂制备、血液储存和灭菌的核心业务需 求,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与生物安全;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产品(场地满足安装需求后,30天内 完成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完工或者货物(服务)不能正常 交付使用而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 逾期1-5日内按货款的0.5%/天扣除,逾期6-20日内按 货款的1%/天扣除,逾期21日及以上扣除总货款的30%。如遇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延期不能正 常交付, 经采购人同意后, 以协商结果为准); 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标准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 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 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10.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投标人所投设备纳 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3.3所投设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 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 械备案凭证。以上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申请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2025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 承诺书)。 3.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屮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7近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 犯罪行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 重违法企业名单。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3.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3.12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整个采购活动中不得更改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地点: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将下列材料发至下述邮箱<发送以下材料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 加盖公章的PDF格式进行获取磋商文件,将材料发送至1289086563@qq.com 邮箱后请电话通 知采购代理机构(邮件标题获取XX项目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经审核符合资质条 件的潜在供应商,将会收到登记表,供应商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后,将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的邮 箱,即获取成功。 (1)针对本项目及对应编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四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将予以拒收。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华大学附属 医院官网》上发布。 3.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 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解放中路1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超达创业园8幢510号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解放中路1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超达创业园8幢510号房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外/?a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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