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源市杨木水库大水面生态养殖大银鱼项目
所属地区:吉林辽源市
发布日期: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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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辽源市 |
采购单位 |
辽源市辽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鹏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源市杨木水库大水面生态养殖大银鱼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源市杨木水库大水面生态养殖大银鱼项目
(招标编号:JLPHZX2025-030SKCS)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辽源市杨木水库大水面生态养殖大银鱼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辽源市辽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引进投放银鱼卵5亿粒、投放花白鲢秋片鱼苗2万斤(约10万尾),示范带动面
积1.5万亩(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源市杨木水库大水面生态养殖大银鱼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源市杨木水库大水面生态养殖大银鱼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
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3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鹏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辽源市泊林小镇2号楼107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鹏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辽源市泊林小镇2号楼107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辽源市杨木水库大水面生态养殖大银鱼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鹏航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源市杨木水库大水面生态养殖大银鱼项目
2.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柒拾万元整(小写:***.00元)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交货期限:银鱼卵交货期为12月31日前、花白鲢秋片鱼苗交货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0
日内供苗。
6.采购范围及内容引进投放银鱼卵5亿粒、投放花白鲢秋片鱼苗2万斤(约10万尾),示
范带动面积1.5万亩(详见采购清单)。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鹏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辽源市泊林小镇2号楼107室)
3、方式:现场报名,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递交吉林
省鹏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辽源市泊林小镇2号楼107室),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件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获取采购文件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官网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磋商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或投标保函。
五、开标会议时间、地点和须知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3日9时00分,
地点为吉林省鹏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辽源市泊林小镇2号楼107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源市辽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辽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热闹村(杨木水库)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13570d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鹏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泊林小镇2号楼107门市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lyph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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