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哈达湾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吉林市
发布日期:2025-10-01
【招标公告】哈达湾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吉林市 |
采购单位 |
吉林市国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哈达湾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哈达湾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DGC-2025-QTGC3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哈达湾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941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市国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哈达湾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包括三大厂区:铁合金厂厂区,炭素厂厂区,水
泥厂厂区。铁合金厂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物5处、炭素厂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物3处、水泥厂不
可移动文物建筑物4处铁合金厂保留历史建筑建筑物5处、炭素厂保留历史建筑建筑物6
处、水泥厂保留历史建筑建筑物3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基础及主体加固,建筑内外装
饰装修及场区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达湾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达湾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
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二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级设计资质。
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相应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
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
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
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7月1|-2025年6月30日)至少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
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
风险承担能力。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执行:应当采用“吉
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
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
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
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
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
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
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
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
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带的法律责任。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
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
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
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信誉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
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注册所在地未实
行信用评价的,提供相关信用合格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
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
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
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2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
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
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
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
园1单元15层4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
园1单元15层47号)
七、其他
哈达湾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DGC-2025-QTGC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达湾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已由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吉林市文化广
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同意开展哈达湾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项目工程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吉林市国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采用资格后审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达湾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内容及规模:哈达湾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包括三大厂区:铁合金厂厂区,炭素厂厂
区,水泥厂厂区。
铁合金厂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物5处、炭素厂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物3处、水泥厂不可移动文物
建筑物4处铁合金厂保留历史建筑建筑物5处、炭素厂保留历史建筑建筑物6处、水泥厂
保留历史建筑建筑物3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基础及主体加固,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及场
区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1)设计阶段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包含全部专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
设计跟踪、配合施工图审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
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
(2)施工阶段施工图及实施方案内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
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保修阶段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须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期按
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3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
2.4建设周期:
(1)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1月10冂|。
(2)计划完工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027年11月10日完成全部
工程内容。
2.5工程总投资:46941万元。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
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
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二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级设计资质。
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相应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
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
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
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至少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
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
风险承担能力。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执行:应当采用“吉
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
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
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
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
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
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
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
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
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带的法律责任。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
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
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
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信誉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
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注册所在地未实
行信用评价的,提供相关信用合格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
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
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
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2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
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
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
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市高新
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5层47号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
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现场核实准确后接受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联合体成员);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
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联合体成员);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
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9时00分,地点
为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5
层4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
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名称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开户
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号:
0720622011015200006430.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吉林市国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西路红星家居建材港37号办公楼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5层47号
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国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西路红星家居建材港37号办公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5层47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70315721@qq. com
(桌栗) 哗蘸①骅出详筢丫塾斟
(矽翁) :(丫基订目逛)丫基逢王酵哗醚①骅肆详靼丫蚪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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