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2025年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四平市
发布日期: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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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四平市 |
采购单位 |
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锦宇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2025年校服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2025年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JY202501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公主岭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2025年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约47.25万元,招标人为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校服夏装及春秋装制作供应,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2025年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2025年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响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见征集文件。
3.拒绝“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
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
库【2016】125号文件);
5.拒绝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拒绝列入长春市中小学校服生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若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征集文件相关附件。
①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本项目所属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工业。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报名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 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82号,环球贸易中心2栋1109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82号,环球贸易中心2栋1109室
七、其他
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2025年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2025年校服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为
吉林省锦宇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2025014;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2025年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为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校服夏装及春秋装制作供应,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夏装80.00元/套,秋装95.00元/套,具体以实际供应量结算;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后1个月内交货;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在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
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
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基础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响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见征集文件。
3.拒绝“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
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
库【2016】125号文件);
5.拒绝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拒绝列入长春市中小学校服生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若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征集文件相关附件。
①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本项目所属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工业。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
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
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00
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报名领取,过期不可再领取;
售价:500元/份;
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将清晰可辨的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投
标报名电子邮箱(3437179663@qq.com),同时拨打电话联系进行确认,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审核通过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费
收款码,确认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填写完成后的有效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
件回传至投标报名指定邮箱(3437179663@qq.com),未按要求填写及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
的报名登记表均按报名无效处理,请供应商注意相关风险。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82号,环球贸易中心2栋1109室
五、发布公告的期限与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
单位地址:公主岭市国文大街岭西八路交叉路口
联 系人:***
联系电话:***
2.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锦宇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公主岭市岭东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小区门口独栋二层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第一中学校
地 址:公主岭市国文大街岭西八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锦宇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公主岭市岭东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小区门口独栋二层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43717966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伤①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坛代理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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