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景观配套项目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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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市长发智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景观配套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景观配套项目 (招标编号:WLHW202510-083、08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景观配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26.295397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智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景观配套-弱电材料采购; (002)长春市绿园区 民丰村城中村改造景观配套景观灯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景观配套-弱电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002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景观配套-景观灯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通过邮件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3A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3A 楼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编号:WLHW202510-083、0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景观配套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 智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弱电材料、景观灯材料(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一标段: 2.1.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景观配套-弱电材料采购 2.1.2项目编号:WLHW202510-083 2.1.3项目概况: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景观配套-弱电材料采购,包含交接箱、 设备线、交换机、光缆、双绞线、护套线、网线、电缆、电缆保护管监控计算机、服务器等。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5日内交付。 j 2.1.5最高限价:4348942.97元。 2.2二标段: 2.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景观配套-景观灯材料采购 2.2.2项目编号:WLHW202510-084 2.2.3项目概况: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景观配套-景观灯材料采购,包含高杆灯、 庭院灯、机械灯、草坪灯、投光灯、光带、扶手灯、线性灯等。 2.2.4交货期: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工期15天。 2.2.5最高限价:4914011.00元。 2.3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具体以招标人通知地点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 2.6验收: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要求确保每批次材料质量合格、数量到位,招标人严格按 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验收程序。若验收不合格,中标单位应在招标人要求的 期限内及时配送合格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 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一标段:投标人需持有主要设备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项目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标段:投标人需持有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项目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时至2025年10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方式:通过邮件方式获取。 本项目通过邮件往来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的盖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 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 话,未注明而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 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以PDF格式回传至 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所填报的邮箱中,请潜在投标人注意查收。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 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 栋2单元3A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长发智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4633号智慧城市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A塔楼6层608 室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 联系人:王蛲 电话:*** 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长发智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4633号智慧城市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A塔 楼6层608室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THQ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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