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省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芙蓉纸品公司食堂大宗物资采购(2025.11-2027.12)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吉林省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芙蓉纸品公司食堂大宗物资采购(2025.11-2027.12)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四平市 | 采购单位 | 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芙蓉纸品公司食堂大宗物资采购(2025.11-2027.12)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芙蓉纸品公司食堂大宗物资采购(2025.11-2027.12)项目(招标项目编号:FY20252418401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36万元(人民币)。
2.2招标内容与范围: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3招标范围: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堂内。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2.7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2.8本项目选取二家中标单位,第一中标人业务分配比率60%,第二中标人业务分配比率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可不提供)。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法:
(1)投标人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575780013@qq.com。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网站截图;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截图(单位和法人(负责人))复印件加盖公章。
4.3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资料进行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⑴word版《购买文件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购买文件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例:投标人简称+FY202524184012文件费)。
4.4获取招标文件费用:4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00秒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5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保合大厦2楼201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南一经街878号
联系人:***
电话:***
监督人:魏靖冕
电话:0434-3367202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保合大厦8楼813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575780013@qq.com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芙蓉纸品公司食堂大宗物资采购(2025.11-2027.12)项目(招标项目编号:FY20252418401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36万元(人民币)。
2.2招标内容与范围: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3招标范围: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堂内。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2.7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2.8本项目选取二家中标单位,第一中标人业务分配比率60%,第二中标人业务分配比率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可不提供)。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法:
(1)投标人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575780013@qq.com。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网站截图;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截图(单位和法人(负责人))复印件加盖公章。
4.3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资料进行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⑴word版《购买文件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购买文件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例:投标人简称+FY202524184012文件费)。
4.4获取招标文件费用:4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00秒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5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保合大厦2楼201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南一经街878号
联系人:***
电话:***
监督人:魏靖冕
电话:0434-3367202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保合大厦8楼813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5757800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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