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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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2025-122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择3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中 的企业。 3.2招标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22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2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 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4年12月31日以 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代理过十项招标代理工作业绩。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在2024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的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0日09 时00分到2026年01月06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4.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 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3843413454@qq.com),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 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公章(鲜章);(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4.2如投标人获取文件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 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 再受理)。4.3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长春市同晟科 技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长春市同晟科 技有限公司) 七、其他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2025-12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人为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2.2招标范围:选择3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 2.3工作内容:为需要招标的全部项目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服务场所。 2.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 代理机构名单中的企业。 3.2招标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22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2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 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4年12月31日以 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代理过十项招标代理工作业绩。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在2024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的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 年1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 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843413454@qq.com),发送材 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 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如投标人获取文件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 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 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昆山路与兰州街交汇国金中心9-1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3843413454@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开区昆山路与兰州街交汇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843413454@qq.com 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寥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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