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吉森春城2号楼内部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6-01-06
【招标公告】长春市吉森春城2号楼内部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旭日小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吉森春城2号楼内部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市吉森春城2号楼内部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H2***26***1***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吉森春城2号楼内部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建安工程费:折扣系数最高不得超过1.******;设计费:折扣系数最
高不得超过***.6***;,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长春市吉森春城2号楼内部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长春市吉森春城2号楼内部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
标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26年***1月***5日***8时3***分到2***26年***1月***9日16时******分
获取方式:省内企业在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9室持下列资
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省外企业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发送到1***85497843@qq. com 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26年***1月26日13时******分
递交方式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
林日报副楼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26年***1月26 日 13 时 ******分
开标地点: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
林日报副楼4楼)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ZH2***26***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吉森春城2号楼内部装修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旭日
小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吉森春城2号楼内部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
务,并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
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吉林大路与乐群街交汇吉林大路北侧。
2.4计划工期:2***26年2月5日至2***26年4月3***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
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施
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和施工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
3.3.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23
年至今)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
责人:须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但应满足本公告对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日经理需要熟悉二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
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
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
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应无在建工程。
3.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
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23年一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
承包项目业绩。
3.5近三年(2***22年一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22年-2***24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22年-2***24年之
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25年一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注:如投标人在2***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
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23年一至今)内投标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
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
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
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
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
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26年1月5日至2***26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8:3***至16:******(北京时间,下同),省内企业在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
场(营销中心)19楼19***9室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省外企业
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到1***85497843@qq.com 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
理机构。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及法人社保证明(或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 {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或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证书;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
4.2招标文件售价1*********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26年1月26日13时******分,地
点为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
4楼):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寿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3栋6层6***9室
联系人:刘宝森
联系电话:15843***1***29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9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3栋6层6***9室
联系人:刘宝森
电 话:15843***1***2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9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判之梢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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