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国家中医代谢病医学中心筹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6-01-17
【招标公告】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国家中医代谢病医学中心筹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国家中医代谢病医学中心筹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国家中医代谢病医学中心筹建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招标编号:WLFW202601-0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国家中医代谢病医学中心筹建项
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31万
元,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国家中医代谢病医学中心筹建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国家中医代谢病医学中心筹建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满足《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规定的开
展实时监测建设项目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和危害的必要技术条件和能力,具有较强
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团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
元3A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
元3A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国家中医代谢病医学中心筹建项目)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5〕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
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国家中医代谢病医学中心
筹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负责组织召开专家预评审会、向主管部门
上报,直至该方案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复,投标人的报价包含完成全部服务直至获得
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批复的所有费用;具体详见“第六章招标人需求”。
2.3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东至丙二十八街、南至兴启路、西至人民大街、北至现状空
地;A地块南至兴启路、西至人民大街、东至丙二十七街、北至现状空地;B地块南至兴启
路、东至丙二十八街、西至丙二十七街、北至现状空地。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文件。
2.5服务承诺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和招标人的要求。
2.6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
具备满足《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规定的开展实时监测建设项目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类型、强
度和危害的必要技术条件和能力,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团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一年(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否则其投标被
否决。
3.3近三年(2023年至今)具有技术咨询类的项目业绩。
3.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
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
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
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盖红章扫描
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
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3A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
联系人: ***
电 话: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匣机构主要负责人 顾目负责人)
(签名)
昭标人或其招标 里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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