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驻场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1-24
【招标公告】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驻场服务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驻场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驻场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JLYHDH-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
一、招标条件
本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驻场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档案数字化加工驻场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驻场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驻场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
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并在设备、资金、人员
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2.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
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3.3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2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环球大酒店六楼会议室(长春市长春大街与大马路交汇,大马路1119号)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环球大酒店六楼会议室(长春市长春大街与大马路交汇,大马路1119号)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项目概况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驻场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一鸿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驻场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JLYHDH-2026-001
1.3采购需求:档案数字化加工驻场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1.4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
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并在设备、资金、人员
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2.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
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3.3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3日-2026年0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方式: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以加盖
公章的电子文件发送至(1737405165@qq.com)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 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4.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环球大酒店六楼会议室(长春市长春大街与大马路交汇,大马路111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丹江街道沿江路2135号
联系 电话:***176 0433 0633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与自由大路交汇太古广场4号楼西第4号门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丹江街道沿江路2135号
联系人:***
电 话:176 0433 0633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与自由大路交汇太古广场4号楼西第4号门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不官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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