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储存区储存表土利用方案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6-01-31
【招标公告】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储存区储存表土利用方案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申易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储存区储存表土利用方案监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储存区储存表土利用方案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Y-FWZB-202602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储存区储存表土利用方案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工程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储存区储存表土利用方案监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
申易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响应文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储存区储存表土利用方案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储存区储存表土利用方案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或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
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
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3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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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
G
等服务的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8号楼2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8号楼2楼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储存区储存表土利用方案监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申易招标
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FWZB-20260201
2.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储存区储存表土利用方案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囗竞争性谈判团竞争性磋商囗询价
4.最高限价:80%
5.采购需求(服务范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隆北路以南、隆北路以北、U形路储存区储
存表土利用方案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
范实施细则》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施
工工期延长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或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
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
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3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
等服务的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
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
送至邮箱906934844@qq.com, 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
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须发送下列证件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加盖公章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
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人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未
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8号楼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8号楼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远达大街吉星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申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凯利中心1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北远达大街吉星大厦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申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凯利中心13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Zv?L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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