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榆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合并处理决定书(榆财采决字〔2026〕4号)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6-02-03

【招标信用】榆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合并处理决定书(榆财采决字〔2026〕4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榆树市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榆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名称 榆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计划备-〔2025〕-00238号-1-ZLZB-FW-202512001)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知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琼粤合作城A1栋6层602-A03 投诉人授权代表:王亚军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飞跃街道光谷大街中车共享城7栋1单元402室 被投诉人1:榆树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榆树市府前路 被投诉人2:吉林省中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龙城御苑2栋431号房 三、基本情况 公开招标公告时间:2025年12月4日 质疑受理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2日 质疑答复时间:2025年12月21日、投诉未答复 投诉受理时间:2026年1月9日 投诉事项(第二标段): 合并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软硬件要求”分值畸高、内容偏离项目核心需求,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招标代理公司未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回复。 投诉请求: 1.取消12月30日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修改招标文件中排他性、倾向性条款。 3.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处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组织专家论证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及评分细则和采购方式进行论证,认定事实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及评分细则和采购方式均合理合法合规,投诉事项1不成立。 招标代理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通过电子邮箱进行质疑答复,投诉事项2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榆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榆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榆树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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