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城大路北地块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吉林市 发布日期: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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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吉林市 采购单位 吉林市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一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城大路北地块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城大路北地块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Y-JL-FWZB-2026010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城大路北地块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3702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市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编制审核与该项目有关的工程主体、配套、排迁 等所有施工图预算、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材料及设备价格的询价并出具询价报告、施工阶 段造价咨询、审核结算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竣工结算等全部造价咨 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城大路北地块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城大路北地块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在本企业注册,并与 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 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 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证明); 6、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外省造价咨询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4日(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 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中诚一工程项目管理 1 (吉林)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 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如为 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3)项目负责人提供国 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查询页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 询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查询页面截图证明并加盖 公章。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点O单元1层023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4日13 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点O单元1层023 号。 七、其他 新城大路北地块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CY-JL-FWZB-20260104 项目概况 新城大路北地块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诚一工程项目管理(吉 林)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点0单元1层023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Y-JL-FWZB-20260104 2、项目名称:新城大路北地块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以工程概算价53702万元为计费基数,咨询费计费标准为 1.05%(0.05%+0.14%)*0.7=0.917%,按照此标准的30%作为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 (注工程概算价暂以项目建议书评估报告中建安及配套工程投资额为准,如实际建设过程 中有调增/调减,咨询费相应调整。)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编制审核与该项目有关的工程主体、配套、 排迁等所有施工图预算、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材料及设备价格的询价并出具询价报告、施 工阶段造价咨询、审核结算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竣工结算等全部造 价咨询服务; 6、项目地点:新城大路北地块二; 7、服务期限:自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结算并完成全部造价咨询服务终结;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并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 果文件质量标准》;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在本企业注册,并与 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 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 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证明); 6、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外省造价咨询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中诚一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获 取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提供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证明并 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项 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查询页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13时30分; 2、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 点0单元1层023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 时,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 转出。 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珲春中街支行; 账户名称:中诚一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账号:22050161704109886666。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开发区深圳街9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一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点0单元1层 023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1258532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仅仫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7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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